第16版:煤炭·市场

中国能源报 2020年07月0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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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煤炭铁路物流成本刻不容缓

■杨杰 《 中国能源报 》( 2020年07月06日   第 16 版)

  我国煤炭生产与消费呈逆向分布,生产主要集中在西部、北部地区,消费大都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南方地区,因而形成了“北煤南运、西煤东调”的运输格局。

  长期以来,铁路以其运力大、速度快、成本低、能耗小等优势,一直是煤炭的主要运输方式。在铁路主要干线的货运量中,煤炭占了很大比重,1998 年我国铁路煤炭运量为6亿吨左右,到2019年已达到24亿吨左右,占铁路货物运输总量近60%。

  近年来,铁路运输成本始终居高不下。以大保当煤炭外运为例,据测算,大保当至裕溪口煤炭铁水联运成本中,铁路运输成本约180元/吨左右,港口费用30元/吨左右,海运35元/吨左右,内河运输费用15元/吨左右,合计煤炭物流综合成本约260元/吨。浩吉铁路开通后,由大保当直达荆州港的吨煤铁路运输费用达到265元/吨左右。

  随着煤炭运输成本快速增加,物流费用已经占到煤炭价格的1/3以上,个别地区甚至达到50%。煤炭运费本应由用户负担,由于历史惯性,运输成本增加很难向下游转移,只能由煤炭企业自行承担。为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笔者建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铁路集团等部门,科学系统评估我国主要铁路煤炭运输干线的投资结构和投资主体,将国家重点铁路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纳入国家公益投资范围,不再允许铁路企业计提折旧、银行信贷利息,有效降低铁路运营成本。

  深化铁路运输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长距离大宗货物运价浮动机制,降低煤炭铁路运输成本,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规范铁路专用线代维收费行为,降低专用线收费水平。

  推动煤炭企业与铁路、港口、物流园区、物流企业、煤炭下游用户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提高煤炭运输效率。

  (作者供职于淮北矿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