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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20年06月08日 星期一

是谁让好政策沦为空头支票(评论)

■本报评论员 《 中国能源报 》( 2020年06月08日   第 01 版)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和石拐区税务机关日前强势“否决”市政府免税承诺,要求此前“受惠”的10家光伏企业补缴土地税,让当地政府的承诺成了“空头支票”,多方蒙损。

  卷入风波的项目在新能源行业内地位特殊,它们都隶属于我国第二批光伏“领跑者”项目之一的包头市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示范基地。此类示范基地旨在通过同步建设光伏基地,以及林光互补、景观建设等生态恢复措施,达到综合治理采煤沉陷区的效果。作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创新,类似的领跑基地在山西大同、内蒙古乌海、山东济宁等多地均有布局。包头市政府对其更是寄予厚望,在官方介绍中,该项目获得了极高评价——“使当地采煤沉陷区由‘包袱’变成‘财富’,主导产业布局由‘地下’转到‘地上’,发展方式由‘黑色’变成‘绿色’,让资源城市实现转型”。但这一本应由各方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的好项目,如今却落到政府食言、企业受损的“双输”境地,绝对不是各方想看到的结果。

  放眼全国,在推动采煤沉陷区领跑者项目落地方面,耕地占用税减免一直是各地政府手中极具吸引力的橄榄枝。尤其是对于占地面积普遍较大的集中式光伏项目来讲,减免土地税具有立竿见影的激励效果。包头市政府作出免税的承诺,在相当程度上表明了其积极推动项目落地、落实的态度和诚意。但问题的症结也恰在于此,即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包头市政府是否有“免税”权限,以及作出的承诺是否有实效。

  一系列疑问由此而生:在2015年7月内蒙古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就已发文明确应征收耕地占用税的背景下,包头市政府于2015年12月作出的“免税”承诺,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还是另有隐情?“免税”承诺早在2015年就已作出,但土默特右旗和石拐区税务机关直到今年3—4月才下发相关缴税通知,前后历经近5年时间,税务机关的反应为何如此“迟钝”?

  另外,土默特右旗是包头市下辖行政区,其税务机关都能够意识到“市政府无权决定免税与否”,业务能力理应更强的包头市层面税务机关为何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错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无论问题产生的真实原因是什么,光伏领跑示范基地所遭遇的“补税”风波,暴露出相关政府部门存在一连串的协调、管理等问题。

  跳出包头看行业,此次事件也给光伏行业的法规政策制定及执行,提供了一个生动案例。包头市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示范基地,属于“林光互补”范畴,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是一种新型的土地综合利用方式。在光伏行业,类似的应用方式还有“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但针对此类光伏复合用地方式,法律层面并未明确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以及按何种标准缴纳,这给地方政府留下自由量裁空间。在此背景下,各地政府部门间如何更好地协作,显得尤为重要。否则就会自相矛盾、陷入被动。

  临难不避、实干为要。包头光伏领跑基地出现的征税问题并非个例。作为新业态、新形式,光伏领跑者项目目前在多地均暴露出不少问题:有的企业低价中标后中途退出,有的地方政府大搞暗箱操作,有的政府承诺难兑现,有的兑现走了形……问题的解决、堵点的疏通,都离不开当地政府各部门乃至国家主管部门的积极作为。

  行百里者半九十。领跑者基地建设是多地政府工作中的重点、亮点,民众期望值大、舆论关注度高。包括包头基地在内,全国目前有多个领跑者基地建设已近尾声,但项目的建设只是一个起点,要让好项目发挥好作用,仍需能源主管部门通盘考虑、善始善终,唯有如此,才能将领跑基地打造成多方共赢的品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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