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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20年05月11日 星期一

全国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查处一般隐患92517条,重大隐患299条,责令停产整顿221处,实施问责604人次

《 中国能源报 》( 2020年05月11日   第 15 版)

  本报讯 记者武晓娟报道:日前从国家煤矿安监局获悉,全国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自2019年11月开展集中整治以来,各地共开展安全检查11455矿次,查处一般隐患92517条,重大隐患299条,责令停产整顿221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58处,提请关闭4处,实施问责604人次,行政罚款2.12亿元。

  各地周密部署,为集中整治提供有力保障。国家煤矿安监局分片区召开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并赴基层开展督导检查。贵州从政府、部门、集团公司、煤矿4个层面明确重点整治内容,河南将整治重点内容由10项扩展至22项,云南结合实际制定56项检查内容和处罚标准,河北、湖南将集中整治延续至2020年底,巩固和提升整治效果。

  为推动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各地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互联网+监管监察”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治,加强监管监察执法。山西、内蒙古、辽宁、河北、黑龙江、安徽、湖南、云南、贵州等地成立省级督查组;宁夏煤矿安监局、湖南娄底市提前聘请专家对煤矿“把脉会诊”;内蒙古、黑龙江、安徽、陕西、甘肃、青海等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配专家参与集中整治;河北、山东、江苏、安徽、四川等地对矿井开拓布局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针对重点地区和企业,国家煤矿安监局组成6个督导组,多轮次对山西晋中市、朔州市,贵州六盘水市、毕节市,云南曲靖市,黑龙江七台河市,湖南娄底市,陕西渭南市等8个地区,龙煤集团、陕煤化集团、川煤集团及芙蓉公司等3家煤炭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开小灶”。山西、云南、贵州、四川等18个省(区、市)结合辖区实际,对一批安全不放心、事故多发的地区和煤矿企业启动督导检查、“开小灶”。

  各地区强化集中整治、严格执法,利用行政处罚、标准化评级、约谈问责、公开曝光等手段,惩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河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9省(区)行政罚款均超过500万元,其中山西罚款超过1.2亿元。江西提请关闭了2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山西公开曝光16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责令20名不合格矿长调离岗位。安徽坚持“谁造成隐患、谁承担责任”,严肃问责198名隐患责任人。河北严格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考核,有4处煤矿被降级、5处煤矿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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