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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20年05月1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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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能源报 》( 2020年05月11日   第 12 版)

  浙江今年直接交易 

  电量2000亿度

  本报讯 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日前联合印发的《2020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称,2020年浙江省安排电力直接交易电量2000亿千瓦时,其中普通直接交易电量1700亿千瓦时,售电市场交易电量约300亿千瓦时。普通直接交易采用发电企业平台集中竞价的模式;售电市场交易采用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月度双边集中竞价、挂牌交易模式。

  《方案》称,将加强交易电量管理。其中,省内发电企业(不包括秦山核电一期、三门核电)、皖电送浙机组和宁东煤电送浙机组,普通交易直接奖励电量按发电企业中标电量的20%确定,售电市场交易奖励电量按各发电企业签订、中标的尖峰、高峰和低谷电量,分别以0.5%、5%和40%的比例确定,并按其2019年度发电标煤耗和入炉原煤热值5150大卡/千克,相应增加年度发电用煤指标。

  对于电力用户准入条件,《方案》指出,2019年度用电量在100万千瓦时以上或最大单月用电量超过10万千瓦时的工商业企业可参与普通直接交易(参与售电市场交易的用户除外);参与售电市场交易电力用户。钢铁、煤炭、建材、有色,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户除外)可参与售电市场交易。5G基站用户可参与售电市场交易;电力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实行负面清单管理。2019年因环境污染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2018年度能源“双控”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的企业;2019年被执行差别电价或惩罚性电价的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档企业;列入公共信用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

  (浙讯)

 

  辽宁今年跨省

  交易电量235亿度

  本报讯 辽宁省工信厅、东北能监局日前发布《2020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方案》称(以下简称“方案”),2020年辽宁省电力市场化规模预计870亿千瓦时,其中跨省交易规模为235亿千瓦时。支持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

  《方案》明确,2020年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采取全电量交易方式开展,偏差考核按《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及补充规定执行。2020年风电、核电允许合同偏差分别为3%、2%,火电继续执行调度偏差±2%相关规定。新准入清洁能源取暖用户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其供暖回路累计执行偏差不得超过±10%。

  就风电、核电参市场化交易,《方案》明确,今年风电企业基数上网小时数暂定1400小时,按照标杆电价结算,其余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其中,1400-1650小时内参加省内双边交易,价格由市场形成;1650小时以上电量参加煤改电、5G、省内重点支持高质量发展企业的市场交易和跨省区外送的市场交易。今年核电预计完成上网电量315亿千瓦时,按照市场化率与火电持平的原则,暂安排基数上网电量145亿千瓦时。核电市场化电量中,电供暖交易电量6亿千瓦时,外送电量根据辽宁省“应发尽发”及省内具体消纳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2019年的水平。此外,风电、核电无合同电量按照送华北电价的95%进行结算。

  据悉,辽宁省今年已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市场准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节能环保要求的用户(拥有自备电厂应按照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按程序完成市场准入手续后,均可参与市场交易。同时,省内年度双边交易原则上只组织一次。未参加跨省交易用户电量、跨省交易用户剩余电量须在本次交易完成。

  (辽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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