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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20年04月13日 星期一

当断不断,必有后患(评论)

■本报评论员 《 中国能源报 》( 2020年04月13日   第 01 版)

  

  白鹤滩水电站因各方利益诉求难达共识而蒙上“弃水”阴影一事,近期在水电乃至整个电力行业引发高度关注。

  作为此次事件冲突的主要当事方——白鹤滩水电站业主三峡集团和电站所在地四川省围绕各自重大利益关切,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前者指责后者在工程关键时间节点不断提出“网对网”送电诉求,导致电站蓄水验收、交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推进困难;后者控诉前者存在未批先建、强行截留等违规行为,且拒绝履行主管部门“统一接入四川电网”的要求,导致接入系统工程项目无法核准。双方的相持不下,最终让这座全球在建最大水电站因外送线路迟迟无法核准,而面临“投产即遭弃”的命运,令人倍感意外。

  双方各执一词的背后,是围绕“过网费”收与不收的巨大利益分歧。事实上,三峡集团与四川省之间的“过网费”之争并非新鲜事,早在2018年,四川就已开始酝酿并推动此事落地。“过网费”是发电企业经过电网线路外送电力时向电网企业交纳的费用,如同车辆交纳高速公路“过路费”。然而这一看似天经地义的交费问题,却让双方近两年一直争执不下并结下了梁子,最终各自上书陈请能源主管部门定夺。但主管部门的长期犹豫不决,最终导致了白鹤滩水电站出现“弃水”隐忧,不能不令人唏嘘不已。

  本应无争议的常规事务何以发展至此?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有必要梳理一下双方关切。

  三峡集团认为,其旗下水电站外送采用的是“点对网”方式,即只需交纳电站专用外送通道“过网费”即可,不应再分摊四川省内其他线路的“过网费”。四川方面则坚持认为,当地所有水电站外送实际上采用的均是“网对网”的方式,即三峡集团所属电站的外送专线并非孤零零一条线路,而是融入到整个四川电力网络,为此四川电网势必要投入巨资建设大量其他线路为其“兜底”。因此,三峡集团理应为这些电网保障服务交纳“过网费”,约合2分/千瓦时。按此标准计算,三峡集团已投运的溪洛渡、向家坝两座电站每年需向四川交纳“过网费”数亿元。随着白鹤滩水电站2022年全面投运,“过网费”每年将再增逾10亿元。巨额利益面前,双方互不让步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过网费”的有无对四川的影响更为深远。四川目前每年外送水电1300亿千瓦时,其中近1000亿千瓦时未收取“过网费”,涉及资金超20亿元。随着白鹤滩水电站和已陆续开建的金沙江上游多座水电站投运,四川外送水电“过网费”规模将愈发可观。在此背景下,收取“过网费”显然将深刻影响四川电力全局。因此不难理解四川此次的诉求之强烈、态度之坚决。从这一角度讲,白鹤滩水电站并非双方矛盾根源所在,而只是冲突事发之地而已,是这场长期、大型博弈中的不幸“躺枪者”。

  双方“官司”打到能源主管部门已经一年多了,但迄今悬而未决。随着白鹤滩水电站投产日期日渐临近,双方围绕“过网费”的深层次矛盾日趋白热化,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从20多年前采用强力手段解决四川二滩水电站“弃水”,到随后大幅度调整外送方案实现三峡电站巨量电力“发得好、送得出、落得下、用得上”,再到之后的特高压交直流、三代核电等重大技术的成功研发、投用,这些成就背后都有能源主管部门面临重重挑战时的果断决策。如今,规划装机规模、设计年发电量仅次于三峡的白鹤滩,也面临多地争抢电力份额、外送线路难以核准、央企与地方利益之争等多道绕不开、躲不过的难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同样离不开能源主管部门勇于作为、果决拍板。对矛盾、争议的视而不见和无所作为,只会带来拖累工程建设、迟滞行业发展的恶果,需引起各方高度警惕。

“过网费”之争危及白鹤滩水电外送(记者调查)
当断不断,必有后患(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