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能源报 2019年06月10日 星期一

四川通报杉木树煤矿“4·17”涉险事故

22名责任人被追责

《 中国能源报 》( 2019年06月10日   第 15 版)

  本报讯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发布通报:经调查,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杉木树煤矿“4·17”涉险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共有22名责任人被追责,其中4名责任人被予以行政撤职处分。

  通报称,2019年4月17日,杉木树煤矿井下发生一起瓦斯超限事故(达到瓦斯爆炸浓度),造成工作面作业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共计26人涉险,对此,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四川省国资委、宜宾市应急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煤矿开展调查。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聚集。发现隐患后,该煤矿未能有效处置,仅采取悬挂风障的方法将瓦斯“封堵”在上隅角,造成瓦斯积聚超限并达到爆炸浓度,最终导致作业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涉险。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煤矿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技术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等多个方面。

  “该煤矿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情况,可以说,相关负责人一点瓦斯风险意识都没有。”杉木树煤矿“4·17”涉险事故调查组相关负责人称,煤矿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完善、不到位造成瓦斯积聚,在发现瓦斯超限后,不报告、不断电、不撤人、不设警戒,仍安排瓦斯检查员违规处置。据调查,2019年以来,该煤矿瓦斯超限12次但没有超限撤人原始记录;1月5日,煤矿已明确隐患治理措施,但直至事故发生,仍未落实。鉴于此,调查组从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8个方面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议。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省国资委对22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同时,依法暂扣杉木树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顿,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并予以经济处罚;依法暂扣芙蓉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限期整改,责成其向宜宾市人民政府和川煤集团作出书面检查;川煤集团被责成向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四川省国资委作出书面检查,四川省国资委还将其相关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刘忠俊)

黑龙江煤炭发展面临五大挑战
资讯
防风险 除隐患 遏事故(图片新闻)
前4月福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利润同比降7.3%(关注)
四川通报杉木树煤矿“4·17”涉险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