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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9年05月27日 星期一

生态环境部公开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多地“涉煤”问题依然突出

■本报记者 朱妍 《 中国能源报 》( 2019年05月27日   第 16 版)

  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已于近期全部完成。督查组分别向辽宁、山西、陕西,山东等10省反馈督察意见,并就主要问题进行督办整改。记者进一步梳理意见通报发现,“涉煤”相关问题成为反馈最集中、情况最突出的内容之一,具体包括: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部分地区对减煤工作存在畏难情绪,结构性污染迟迟未能扭转。据第二督察组反馈表示,山西阳泉、晋城、晋中、长治等地市,作为全省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非但未能落实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的要求,反而集中出现“不降反升”。与此同时,山西省发改委仅对减煤方案进行备案,从未督办考核,全省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达到3.22亿吨,同比增长2200万吨。

  还有地区在整改中不敢动真碰硬,对大企业不敢管、不愿管。例如,针对第一轮督察工作5次转办的陕西黄陵煤化工公司污染问题,整改始终不力;在“回头看”过程中,督查组继续发现韩城龙门煤化工公司等4家类似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

  二是部分地方和部门的整改责任没有压实,看似采取了相关措施,但工作浮于表面、整改推进被动。第一督察组表示,吉林省在对煤炭销售企业煤质的抽检中,发现全省不合格率达21.7%,但大部分不合格煤炭依旧外售。

  在陕西,省发改委减煤工作主要靠汇总数据,尤其对电力企业的减煤要求“宽松软”,“以热定电”、采暖季电力优化调度等工作落实不力,2017年规模以上企业减煤任务仅完成目标的66.78%。

  由于燃煤锅炉环境保护设施改造工作不力,辽宁省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7家企业中有27家、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72家企业中有28家没有环评审批手续。此外,该省1295台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中,有463台仍在使用简易除尘设施,773台未建设脱硝设施。

  三是不乏敷衍整改现象,虚假整改、保障不力、违规建设燃煤项目等问题集中。以煤炭消费大省山东为例,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近4亿吨,居于全国首位。对此,部分地市减煤工作却推动不力,数据严重失实,滨州、聊城两市直到2017年8月才制定2017年度减煤方案,将减煤任务简单摊派给滨州魏桥创业集团和聊城信发集团,敷衍整改。

  再如,山西忻州市及代县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以“煤改气”替代关停取缔,违规保留22台8平方米以下竖炉,事实上部分企业至今未接通燃气管网,“煤改气”形同虚设,多家企业仍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一段式煤气发生炉。

  而在汾渭平原核心地区陕西,假装整改问题更为多见。西安市将签订“煤改电”“煤改气”改造协议视为完成任务,上报削减散煤数据失真。另有渭南市、韩城市等多地,虚报、谎报气、电代煤的完成任务,部分散煤消减量“无中生有”。榆林市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以来新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21台。

  “表面看是‘涉煤’问题久治难愈,更深层原因则在于地方政府实施治理的内在动力不足,进而为了应付中央环保督察,出现虚假动作、表面文章等情况。”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分析认为,中央环保督察只是一个“外在压力”,虽能起到一定的督促、推动作用,但长远来看并非解决全部问题的“万能药”。

  面对顽疾,彭应登建议,地方政府应发挥好主导作用,既需自上而下制定合理的治理措施、规划,也要自下而上结合当地实际,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能源结构改善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应看到其中的长期性、复杂性与艰巨性,制定真正可行、可达、可操作的目标计划,切勿为完成任务而脱离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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