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标准“走出去”,有利于促进基础设施,尤其是能源基础设施联通,对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意义重大。
国际标准化组织作为国际标准工作最前沿的阵地与平台,对其工作参与的深度与广度直接体现了规则制定中话语权的强弱,从侧面也体现了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高低。以国际电工委员会为例,截至2017年12月共有204个技术机构,在担任主席职务、秘书处方面,中国约占总数的5.88%和4.41%。由我国主导发布的130项IEC标准仅占发布总数的0.86%。我国的国际标准化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国际标准之路任重而道远。目前,我国在国际标准工作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科技创新对国际标准工作支撑力度不够。我国正处在经济战略转型期,产业升级。从国家层面来看,科技创新与国际标准管理分属科学技术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两家部委的主要职责中,均未涉及科技创新与国际标准化的互融互促,从而在国家层面尚未形成创新与标准转化的互为依存、相互促进的局面。同时创新的成果应用尚局限在国内,未及时体现在国际标准创制中。
二是国内标准管理体系对国际标准工作支撑不足。现有的国家技术标准体系中,创制国标、行标、团标的主体之间缺乏沟通协调机制,同一领域同时存在多个标准,标准中的条款无法避免地出现矛盾的情况,经常造成“九龙治水”现象,从而分散了国家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合力,削弱了国内标准管理体系对国际标准工作的支撑力度。
三是缺乏对国际标准工作的人才培养机制。国际标准工作既需要深厚的专业背景和外语沟通能力,还需要熟悉国际标准制定规则和国际知识产权等政策的复合型人才。目前,我国国际标准高层次人才比例小、人才梯队尚未形成,以至于限制了企业或个人参与国际标准工作的动力,进而造成从事国际标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的短缺。
为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提升中国在国际标准制订中的话语权,建议如下:
第一,加大科技创新对国际标准的支持力度。建议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加大科技创新成果应用融合到国际标准的创制中,有效提升科技创新对国际标准工作的支撑;加大对智能电网、电力物联网、智慧能源等新兴领域国际标准工作的顶层战略设计和支持力度,推动建立将国际标准工作纳入科技计划、成果鉴定评估的长效机制,健全科技创新与国际标准创制的同步机制,以实现科技创新与国际标准工作的良性互动,使国际标准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引擎”。
第二,推进国家标准工作体系和机制的改革。建议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改革现有标准工作机制,在标准专家团队、标准创制规范等方面建立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国际组织的对标体系;优化整合国标、行标和团标三级标准创制主体资源,确保标准创制的统一性、普适性和先进性;建立高效、权威的国际标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国内国际资源参与国际标准工作,在国家层面形成合力。
第三,实施国家级国际标准化人才战略。建议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从人才战略方面进行顶层设计,规划标准化人才培养,推动标准化专业教育,形成以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牵头,技术骨干为中坚力量,基层技术人员为基础支撑的人才梯队体系。重点培养国际型标准化高级人才,支持人才参与国际标准创制的深度和广度,为我国国际标准工作可持续发展、我国企业创建“世界一流”提供人力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