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煤矿安监局通报了2018年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据了解,打击整治煤矿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历时10个月,涉及26个产煤地区,涵盖了所有煤矿上级公司和5类煤矿企业。
通报指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督促煤矿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和安全风险研判,共检查煤矿6405处、煤矿上级公司787家,查处一般隐患59.4万项,重大隐患759项,下达各类执法文书9.1万份,累计罚款8.59亿元。
排查整治了一大批突出问题。共排查整治人员素质不达标、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通风系统不完善、采掘失调、“五假五超”行为等 “十类”突出问题1827起。
严肃查处一大批违法违规案件。共查处证照不齐、拒不执行停产指令擅自组织生产,未经验收批准擅自复工复产,超能力生产,采用假图纸、假密闭隐瞒采掘工作面,违规转包井下采掘作业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341起。
叫停了一批不安全的采掘头面和设施设备。各地严格执法,严把安全生产关,依法责令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停产整顿整改。累计责令1622处矿井停产整顿,责令4454个采掘工作面停止作业,责令5126台(套)设备停止使用,暂扣、吊销621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淘汰退出煤矿70处。
问责曝光了一批责任人员和典型案例。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突出问题、违法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倒逼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煤矿企业累计对安全管理人员问责2528人次。
推动提升了企业自检自改的主动性。组织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开展了2轮自检自改。煤矿企业自检自改的主动性、针对性不断增强,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通报强调,违法违规行为仍然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最突出的问题,也是引发煤矿重特大事故最主要的因素。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