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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9年02月18日 星期一

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于孟林 《 中国能源报 》( 2019年02月18日   第 16 版)

  抓煤矿安全生产,只有把重视落实到位、将责任细化到人,才能有效看住风险、守住安全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煤矿“1·12”重大煤尘爆炸等四起煤矿事故的通报》,自2018年12月下旬以来,全国煤矿发生了4起较大以上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令人揪心。尤其是陕西省,20天内接连发生2起事故,死亡26人,影响极为恶劣。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岁末年初,各地都在狠抓煤矿安全生产,为何安全事故依然不断?天灾可抗可救,“人祸”难防。接连不断的安全生产事故成了“故事”,需要我们深刻反思。

  企业主体责任缺失,视法律法规为儿戏。有些煤矿虚假问题突出,对实际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是去认真整改,而是耗费精力遮遮掩掩,煞费苦心地杜撰假材料,和监察监管“躲猫猫”,如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鲤坑煤矿有限公司鲤坑煤矿长期越界违法开采,越界范围最长平面直线距离达900米,越界垂深达245米,并采用假密闭、假图纸等隐蔽手段逃避监管。一些煤矿安全培训流于形式,下井工人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更有甚者,职工没有培训就上岗了。如陕西省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宝塔区贯屯煤矿事故遇难矿工中有3人未经入职安全培训第二天就在事故中遇难。

  监管部门监督缺位,喊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有些地方把安全检查写在纸上、停在嘴上,没有实地督查。鲤坑煤矿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长期停产,在硬件和软件上根本不具备办矿能力,不但未纳入淘汰退出范围,2018年还通过了技改批复。有的虽然检查了,但是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睁一眼闭一眼,没有采取限期整改或者关停措施。如贯屯煤矿虽然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止生产,但该矿仅仅停产了1天,就连续4天违法生产,结果发生了事故。

  煤矿事故从不相信漂亮话,不能口号喊得“震天响”,执行起来“挂空档”,说一套做一套。抓煤矿安全生产,必须摆正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只有把重视落实到位、将责任细化到人,才能有效看住风险、守住安全。

  一方面,煤炭企业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不含糊,做到安全投入不打折、隐患整改到位、设备更新不拖延,真正实现“五落实五到位”。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做好日常“体检”,要将安全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上来,不错过任何可能导致灾难的安全漏洞。此外,还要利用好“失职追责”这柄利器,要建立终身追责,谁不重视安全生产,就拿谁问责,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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