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能源报 2019年01月21日 星期一

什么是二次上市?(金融小课堂)

《 中国能源报 》( 2019年01月21日   第 08 版)

  二次上市是指已在本国上市的公司将其部分发行在外的流通股股票在非注册过的另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一般多采用存托凭证的形式。其中,美国存托凭证(ADR)与全球存托平凭证(GDR)为使用最多的模式。

  ADR的发行可分为公开发售和私募两种方式,在美国,凡是发行规模小于500万元、人数低于300人的证券,其发行就不受证券法管辖;但超出此数量,即算公开发行。我国企业发行ADR的主要方式有:直接在美国市场发行ADR;将所发行的B股或H股转为ADR的形式在美国上市;在全球配售过程中将在美国发行的部分以ADR的形式配售并上市。

  GDR在全球范围内发行,是一种信息披露和呈报报告要求最低、发行成本和保管费用也较低的筹资方式。由于它跨市场交易,信息传播迅速,市场流动性强,交易和结算及时有效,股息易于收取,因而深受全球投资者欢迎。

  我国企业的B股可以SDR(新加坡存托凭证)的方式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进行二次上市。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为:公司必须在其注册国的交易所或其他海外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市值至少有5000万新元;在最近3个财务年度里,公司累积税前盈利至少有1500万新元,且每年的税前盈利不低于200万新元;公司全球股东至少有2000人。

  ——摘自MBA百科

市场观察
恒大再续“造车梦”
什么是二次上市?(金融小课堂)
科融环境陷退市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