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矿业权
出让收益征收细则
本报讯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细则》(下称“细则”),明确以出让金形式征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超过500万元的,超出部分可申请分期缴纳,首次缴纳比例按分段定率方式确定。
细则明确,分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业权人,首期按缴费通知书缴纳出让收益,剩余部分按矿业权出让合同约定或矿业权登记机关批准的分期方式缴纳。500万元(不含)至5000万元的,首次缴纳金额不低于50%;5000万元以上的,首次缴纳金额不低于30%。剩余部分在首次颁发的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或依据开发利用方案服务年限确定的有效期届满一年前分年度平均缴纳。
细则要求,申请分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应当在矿业权出让收益结果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由矿业权人向矿业权所在地县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逐级报矿业权登记机关批准。省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登记管理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实行厅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网上审核,省、市(州)、县三级联网、信息共享。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细则》的实施将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维护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赵蕾)
河北省煤矿安全生产
考核引入否决项目
本报讯 河北省安委办日前印发《2018年河北省煤矿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下称“细则”),适用于对各产煤市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考核。评分标准引入否决项,即凡煤矿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计零分。
根据细则,考核实行百分制,针对重点考核内容,将考核项目分为安全培训、煤矿关闭工作、整合技改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执法工作、事故情况等7项,并对各项工作进行了量化,制定了评分标准。85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含)至85分为合格。每次评分优秀率不得超过40%,合格及以下不得低于20%。此后将每半年对各产煤市进行一次考核,由省安监局统一公布考核情况。
(冀宁)
黑龙江税务系统发布
小煤矿整顿关闭政策
本报讯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日前下发《关于支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的意见》, 对深入贯彻落实煤炭企业重组破产、煤炭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厂办大集体改革等政策作出明确要求,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黑龙江煤监局同时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税务系统加强整顿关闭小煤矿有关税收征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在全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加强发票管控,防止税收流失,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据悉,黑龙江省税务部门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做好整顿关闭小煤矿工作,重点排查纳税人是否存在虚假申报、是否足额缴纳税款和是否存在税费欠缴行为;做好停供限供发票、注销税务登记和欠税追征工作。下一步,黑龙江省各级税务机关将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申报辅导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王刚)
山西首个新立
煤矿项目开工建设
本报讯 日前,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晋能集团东大煤矿矿井及配套洗煤厂新建项目近日正式开工。据悉,这是山西实施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以来首个采矿权新立煤矿项目。
据了解,东大煤矿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是晋煤集团与晋能集团联手合作的500万吨/年大型煤炭项目,是山西省2018年重点工程,也是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后山西省审批和开工的第一个煤矿项目,今年2月14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东大煤矿颁发了采矿许可证。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东大煤矿是自2005年至今山西省第一例采矿权新立煤矿,是经国家发改委核准的19座先进产能煤矿项目之一,是“十三五”期间要求释放产能的煤矿项目。
东大煤矿项目位于山西省沁水县郑庄镇东大村,为高瓦斯突出矿井,矿区面积117.24平方公里,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配套建设洗煤厂、铁路专用线等设施,预计将于2021年建成投产。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山西共有615座生产煤矿,总产能9.098亿吨/年。其中,煤炭先进产能达到3.96亿吨/年,占全省煤炭生产总能力的比重超过40%。到2020年,山西煤炭先进产能占比将提高到三分之二左右。
(王飞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