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能源报 2018年09月17日 星期一

福建电力严查窃电及违约用电

《 中国能源报 》( 2018年09月17日   第 22 版)

  本报讯  9月11日,国网福建厦门供电公司海沧供电所成功向3名窃电户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48535.97元,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这3名窃电者也因犯盗窃罪锒铛入狱,受到法律的制裁。据了解,这是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开展打击窃电及违约用电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之一。

  据了解,今年6月,福建电力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8年打击窃电及违约用电专项行动,强化反窃电工作技术支撑,深化大数据分析应用,依托同期线损管理系统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完善窃电及违约用电线索排查方法和嫌疑甄别技术。智能化在线计算日、月线损,加强对高线损台区的系统数据监测、分析,以系统的分析结果为导向,针对性地现场排查电量异常用户,及时发现窃电和违约用电行为,有效堵塞电量“跑、冒、滴、漏”现象,提升反窃电管理能力。

  6月4日上午,厦门供电公司海沧供电所营业一班工作人员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台区线损分析模块,对辖区台区线损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鼎西公变和东瑶#3公变线损异常,随后,进一步运用采集系统穿透模块,分析发现台区内有16户客户日用、月用电量起伏不定,波动大,并核对客户上电图和下电图,以及表计开盖记录,初步判定有3户存在窃电嫌疑,并将这些客户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当天下午,海沧供电所立刻组织用电检查人员深入现场侦查摸底,发现可疑窃电对象所属表箱挂锁、铅封已被破坏,工作人员锁定了具体窃电人员,并将情况上报给反窃电“鹰眼行动”海沧区指挥部。

  在反窃电“鹰眼行动”海沧区指挥部的周密部署和协调下,6月7日,海沧供电所联合厦门市公安局东孚派出所、厦门公证处深入现场开展专项反窃电“鹰眼行动”。用电检查人员按既定计划迅速到位,现场突击检查,发现胡某某、周某某、叶某3人采取破坏表计改动内部结构,使表计少计量的方式进行窃电。用电检查人员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锁定证据,现场报案。

  该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配套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开具窃电通知单并中止对这三户用户供电。在证据面前,胡某某、周某某、叶某承认了窃电事实。

  厦门海沧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依法判决被告人胡某某(窃取电量27366千瓦时)、周某某(窃取电量18552千瓦时)、叶某(窃取电量21893千瓦时)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七个月、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4000元、5000元。

  “此起窃电案的依法判决,起了很大的威慑效果,改变了当地村民原先‘偷电不算偷’的观念,增强了群众依法用电意识。”厦门供电公司海沧供电所所长李英龙介绍,“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反窃电的技术水平,深化警企联动机制,按‘一个都不放过’的原则,严厉打击窃电及违约用电行为,让不法分子不能窃、不敢窃、不想窃。”

  据介绍,福建电力开展打击窃电及违约用电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8月份窃电追补电量环比增长128%;今年以来已查处窃电行为1143起、查处违约用电行为772起,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1922.95万元。

  (林梅妹)

资讯
华中特高压“日”字型网架初显
关注
清风又绿江两岸
福建电力严查窃电及违约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