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关联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及他们的家属和上述各方所控股的公司。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担保;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赠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关联双方共同投资;交易所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关联交易的目的:
(一)节约交易费用。包括:①事先的交易费用,即为获取市场信息,签订契约,规定交易双方的权利、责任等所花费的费用;②为解决契约本身存在的问题,如变更条款,撤销契约等所花的费用。
(二)调整利润。①降低税负:一种是上市公司享受所得税优惠,而母公司集团所得税税率较高,因此上市公司便成为集团公司的避税港。另一种是,上市公司与其关联企业有盈有亏时,利润往往被转移至亏损企业。②粉饰业绩。一是通过有利的转让价格、虚假销售来实现收入的增加或成本的降低;二是通过资产重组来调整利润。
——摘自MBA智库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