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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8年08月27日 星期一

中海油福建LNG创新商务合作机制,借道泉州城燃管道,向福建联合石化供应天然气

城燃管道“第三方准入”模式初显

■本报记者 仝晓波 《 中国能源报 》( 2018年08月27日   第 13 版)

  近日,一则“中海油福建LNG创新商务合作机制,成功借道泉州城市燃气管道,向福建联合石化供应天然气,实现上中下游紧密联动‘抱团共赢’”的报道,引发业界关注。天然气到达终端用户“最后一公里”管道的“第三方直供”在实操层面的突然破局,有些让人出乎意料。

  业内普遍认为,在当前国内气源供应紧张、价格上涨成必然的用气大环境下,类似泉州这种上中下游“三方共赢”的供气合作,无疑可为“降低用气成本,用户自主选择资源和供气路径”提供可借鉴模式。

  “讳莫如深”的背后

  然而,当记者欲就其中详情采访相关当事方时,却遭遇婉拒,特别是涉及合作模式、用气成本变化等行业关心的问题,更被视为商业机密而“无法告知”。还有当事方矢口否认其为“第三方直供”,并称:“因为合同是三方共同签署,我们认为还是三方合作协议供气模式,并不是第三方直供。”

  但有熟悉情况人士对记者说:“从三方谈判的过程和结果看,确切地讲应该是‘准第三方准入’,事实上达到了减少中间供气环节、降低用户用气成本这一目的,中海油福建LNG作为供气方与用户福建联合石化敲定终端用气价格的同时,也将城燃企业的管输费锁定在各方可以接受的水平,福建联合石化属于天然气和LPG双燃料的可中断用户,可根据价格波动灵活选择使用哪一种燃料,这与现行政策——十三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指导意见》鼓励的‘用户可自主选择气源和供气路径’是一脉相承的。”

  换个角度看,近年来,以“放开两头,管住中间”为指导思想的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在推进过程中,涉及长输天然气管道的独立核算与第三方准入备受瞩目,且目前已取得各方共识。而针对城市燃气管道的“最后一公里”在政策层面如何推进第三方准入,以及何时推,目前并未有官方定论。” 而类似上述泉州这样的“准第三方直供”毕竟是动了城市燃气企业的“奶酪”,在此情况下,有当事方不愿与之相关联也可以理解。

  有熟悉福建情况人士进一步指出,目前,福建并没有放开城燃代输,相关工作之所以能有所推进,主要还是做泉州燃气的工作,当然也要取决于用户在投资与税收等方面对当地的影响力。

  坐落于泉州市泉港区的福建联合石化作为福建省内最大的炼化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举足轻重。从用气规模上看,根据市场调研,福建联合石化年用气量可达上亿方,而泉州市2017年的用气量仅约12亿方。“福建联合石化以前都是由泉州燃气供气,现在这样的‘抱团’合作中海油和联合石化都是乐见其成的,终端要降低用气成本,各方肯定要作出让利,至于具体如何合作取决于商业谈判,且因不同用户而异,因此,当事方谈及此话题时‘讳莫如深’也并不为奇。”这位人士说。

  降低用气成本的“福建诉求”

  值得一提的是,多年来,在福建单一气源(目前基本为双气源,中海油福建LNG为主力气源,中石油西三线于2017年入闽—编者注)、一张省级管网、终端市场又由拥有特许经营权的管道燃气企业把控的经营格局,严重制约了该省天然气终端市场的有效竞争,使得该省燃气价格畸高,且乱收费、供需脱节等现象成为常态。泉州、漳州等地工业用户“求气若渴”的同时,对于“降低用气成本”的诉求从未间断。

  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福建省天然气城市门站价合同内气量价格为2.443元/方,合同外气量价格为3.889元/方,终端非居民用户燃气价格不超过4.2元/方。而实际执行情况却是,福建省内中小型工业用户燃气价格普遍为4—4.2元/方,并且要缴纳数万到数十万,甚至几百万元的管道“开口费”,燃气经营商利用垄断优势获得可观利润。

  有福建下游用户指出,泉州是福建省天然气用气量最大和发展速度最快的城市,日高峰用气量达到500万方。作为该市唯一的管道燃气经营商,由新奥集团控股的泉州燃气公司因是“所经营燃气量位居该集团前列的城燃企业,效益一直不错”。

  “尤其泉州天然气终端市场以比较低端的陶瓷业为主,从2014年开始,福建省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目前泉州有接近三分之一的陶瓷厂成为僵尸企业。陶瓷厂用气量大但价格承受能力低,一直由泉州燃气公司供气,泉州的终端用户对泉州燃气意见比较大,已多次要求降低天然气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上述人士对记者说。

  对于泉州此次被称为“共赢”的合作,公开报道是这样描述的,“经过多轮准备和磋商,福建LNG从实际出发,创新商务合作机制,积极协同城市燃气公司,在供气过程中,城市燃气公司收取一定的管输费用,通过上、中、下游紧密联动的合作方式,福建LNG将优惠传递至大型终端用户,实现了‘抱团共赢’。”

  大势所趋

  另有受访专家认为,“讳莫如深”的背后却也表明这样的商业谈判“其实是有市场空间的”。

  事实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福建,泉州模式并非首例。此前,中海油福建LNG已成功推进了“借道福州华润燃气管道、共赢合作向国内最大汽车玻璃生产供应商——福耀玻璃直供气”的有益尝试。

  纵观全国,为减少中间供气环节,目前成都、安徽和辽宁等地均已出台大用户直供的相关鼓励政策。

  从中央层面看,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印发的《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也已明确要求城镇燃气企业要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郭焦锋看来,“其实就是在要求城镇燃气管输与销售业务逐渐分离,在此基础上也会要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向第三方开放。”

  “虽然城燃改革现在还不是中央的重点,我觉得城镇燃气管网对大用户代输是大势所趋,新建管道毕竟投资大,只有现有管输能力不够才需要新建,也就是说直供首先也要考虑的是通过城燃管道代输这条路径,并不是新建管道,这样有利于资源配置。”天然气行业专家林须忠告诉记者。

  尤其这两年,供气形势紧张、价格上涨趋势明显,下游用户减少供气层级、降低用气成本的呼声强烈,“代输可打破城燃企业的统购统销格局,这样用户就不会被城燃企业‘掐脖子’了。”林须忠进一步指出。

  谈及城燃管网“第三方准入”工作推进的预期,两位受访专家不约而同认为:“受现行城镇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制约,近期推广可能性不大。”因此应该对该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调整。调整方向应是:“特许经营制度应该还会存在,但范围会缩窄,比如只对城镇燃气居民等公用性质用户,相关企业在特许经营范围内有一定供气优势,但城镇燃气管网应提供代输服务,允许其他供气主体公平接入,放开工业供气、汽车加气等燃气经营板块的市场准入。特许经营制度某种意义上对大用户不能有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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