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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8年06月25日 星期一

“一带一路”绿色电力“出海”前景广阔

本报记者 吕银玲 《 中国能源报 》( 2018年06月25日   第 12 版)

  近日,“一带一路”绿色电力合作国际论坛在华北电力大学召开,中电联党组书记、常务副理事长杨昆在会上介绍,截至2017年底,我国主要电力企业境外累计实际投资总额达746亿美元。2017年,国内主要电力企业实际完成对外投资193亿美元,同比2016年增长1.48倍,投资涉及水电、火电、新能源输配电等不同领域。

  杨昆表示,发展低碳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成全球共识,绿色发展原则要成为国际产能合作禀承的基本理念。“未来我国需要积极推进绿色电力示范项目的落地,优选一批‘一带一路’沿线技术好、辐射能力强、有电力产业发展特点的重点合作区域;推动一批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绿色电力项目落地,建立绿色电力发展的示范区,来引导‘一带一路’电力的绿色发展。”

  绿色煤电潜力待挖

  国际公益环保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高级顾问杨富强在论坛上介绍,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都出现了几千万千瓦甚至上亿千瓦的新增电力需求。2016-2020年,东南亚地区电力需求达8800万千瓦,到2030年将达两亿三千万千瓦;南亚更高,2030年或将超过三亿八千万千瓦。

  快速的城镇化以及增长的电力需求,使亚洲成为能源消费增长最快,以及碳排放增长最快的地区。创绿研究院项目主管郭虹宇介绍,未来东南亚、南亚、东亚仍是煤电增长的主要地区,同时也是应对气候变化影响最脆弱的地区之一,全球前十个气候风险最大的国家中,有6个在亚洲地区。

  “未来煤电仍将是电力行业新增装机的主要来源。”郭虹宇介绍,“2011-2014年,越南煤电比例上升了6%。未来,其主要电力需求仍将由煤电满足,这是很多‘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或亚洲国家的普遍情况。煤电的增加导致整个电力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迅速增长。”

  2015年,多数国家共同通过了全球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巴黎协定》,承诺节能减排,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在此背景下,“一带一路”电力投资如何与《巴黎协定》低温室气体排放的路径相匹配?如何通过政策引导,改变投资行为,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成为摆在亚洲各国面前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中国参与“一带一路”电力发展,已投资煤电7000万千瓦。中国的低碳技术如何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解决方案?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指出,以煤电为主力电源的印度尼西亚,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污染物方面,排放标准都很低,相当于我国未做任何脱硫脱销和除尘改造的状况,现役燃煤机组效率低下,污染高,很难实现2030年的减排目标。“中国在煤电清洁高效改造方面所做的一系列努力和取得的实际效果,可为这些以煤电为主的国家提供借鉴。”

  可再生能源空间大

  此外,加大可再生能源出口成为我国“一带一路”电力投资的重要方向。

  杨富强提到,中国在煤电方面的投资已有440亿元,而在风能、太阳能方面的投资与之相差几十倍。“未来的主要目标,就是在电力发展中制定一揽子计划,把可再生能源放在更重要的位置。”

  “2017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出口已达4000万千瓦,未来‘一带一路’上可再生能源的出口预计会有更明显的发展。”杨富强介绍。

  袁家海举例说:“在印度尼西亚,大约有800个渔业中心,由于没有电力,无法制冰,打捞的鱼难以变成商品,只能白白坏掉。当地政府和社会组织曾表示,非常希望中国的新能源企业,特别是光伏发电企业,能够给印尼带来全新的电力普及服务方案。在没有覆盖大电网的小岛上,以新能源、分布式微电网加储能的方式,解决电力供应。”

  为加快清洁能源出口,杨富强建议,应做好电力规划,在关注电力供应的同时,还要与需求侧相结合,注重需求侧的节能、环保及气候变化问题;在政策方面,要与不同国家、政府和当地社会组织合作,帮助他们提升能力。

  对此,郭虹宇建议,在“一带一路”倡议双边合作中应制定一个综合性的战略方案,通过政策引导来有效地为可再生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等战略新兴产业提供“走出去”的机会,避免在投资活动中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环境和气候造成潜在风险与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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