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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8年06月11日 星期一

北京多部门联手打击偷盗气

■本报记者 仝晓波 《 中国能源报 》( 2018年06月11日   第 02 版)

  常听说“偷油”“窃电”,不曾想,近年来,随着我国天然气利用规模的扩大,偷盗气行为亦开始猖獗起来。记者近日从北京燃气集团获悉,近两年来该集团已联合公安机关查处偷盗气案件300余起,累计追缴损失超过7000万元。

  为打击偷盗气行为,北京燃气集团今年更是启动了史上最大规模、最大力度的攻坚行动。今年2月底,该集团联合北京市司法局、城管委、公安局内保局召开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打击偷盗气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并在集团内部以“责任状”形式对攻坚行动做出了全面部署。

  偷盗气致供销差居高不下

  国家发改委去年6年发布的《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对城市燃气的供销差率给出了新的明确规定:供销差率(含损耗)原则上不超过5%,三年内降低至不超过4%。

  但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不少燃气公司的供销差率超过10%。有业内人士指出,供销差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偷盗气行为的日益猖獗。

  以北京为例,近年来,得益于首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实施,北京的天然气购入量从2012年的84亿方增长到2017年的154亿方,增幅达到83%。用气量快速扩大的同时,气量损失也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据介绍,自2012年以来,该集团购销差率基本维持在同一水平,但事实上从损失的气量看却呈翻番态势,且远超正常“跑冒滴漏”损失的气量。

  “这说明非正常损失的气量在增加,偷盗气现象十分严重。”北京燃气集团相关负责人指出。

  偷盗气行为的愈演愈烈,不仅扰乱了燃气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为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还使燃气设施遭到破坏,带来巨大公共安全隐患。近年来,由于偷盗气引发的安全事故在各地时有发生,相关信息屡见报端。

  有业内专家指出,仅从经济方面看,按照目前规模测算,如果购销差率减少1个百分点,就将为企业增加逾3亿元利润,同时为国家增加5000多万元税收。而一旦因偷盗气导致燃气安全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失将无法估计。

  北京重拳出击

  5月25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槐香园偷盗燃气一案。此案件中,被告人李某于2016年4月起开始经营槐香园烤鸭店,并私接燃气管道偷盗燃气用于经营,2017年5月被燃气集团打盗办在稽查工作中发现,经核算,盗气金额合计58245.12元。

  此案件中,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返还北京燃气集团盗窃所得58245.12元并处罚金1万元。这是今年以来北京在法律层面针对偷盗气案件作出的首个判决。

  据介绍,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均对盗窃燃气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或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换言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偷盗燃气行为一经发现,执法依据是齐全的。

  但据业内专家介绍,从技术层面看,近年来,偷盗气案件趋于团伙化、专业化,犯罪分子偷盗燃气的高科技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增强,手段越来越隐蔽,导致查处难度很大。

  考虑到这种情况,在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过去两年内,北京燃气集团专门成立了打击偷盗气的专项办公室,建立专项稽查机制,并开展了“本质防盗型流量计关键技术研究”,使计量仪表防破坏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同时亦联合公安、安监、城管、街道、消防等部门共建打击偷盗气长效机制。

  但即便如此,北京市查处的上述300多起案件中,公安局能够立案的也仅有十几起,能够提起公诉的判决不到十起。

  今年以来,该集团严查严惩各类破坏燃气设备和盗窃燃气行为,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在供气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的供气、用气设施上擅自安装管线和设施用气;绕越法定用气计量装置用气;拆除、伪造、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气计量装置封印用气;改装、损坏法定用气计量装置;故意删除、修改供气企业用以计量气费的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应用程序。

  记者获悉,截至目前,通过开展打“盗”排查“扫街行动”、“清户行动”、“雷霆行动”,该集团打击偷盗气足迹几乎覆盖北京全部16个区县,对偷盗气产生了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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