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山西省煤炭厅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9条举措,继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通知》指出,将严格实行“不减人数就减产”的约束机制,对未实现减人目标的煤矿,采取限产措施,督促限期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必须核减生产能力,确保山西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
作为产煤重地,山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直处于高压态势。2017年11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在山西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上指出,近年来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充分暴露出山西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超能力生产严重、“隐蔽采场”问题突出、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力、资源整合矿井管理不到位、安全基础管理薄弱和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
此后,山西加大力度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而此次发布的《通知》是今年山西省第一条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文件,其中提出了9条举措,分别为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实行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属地安全监管工作;推行煤矿分类监管;严格检查执法;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减人提效工作;加强煤矿职业健康管理;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将任务细化是此次《通知》的一大特色,针对三类灾害,《通知》分别提出了相应对策。如在瓦斯治理方面,提出构建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在水害防治方面,提出了“基础建设达标、水害普查彻底、分区管理到位、探放措施有效、应急处置及时”的总要求;在顶板管理方面,则要求坚决摒弃大的顶板事故已经控制杜绝的观念,严格落实顶板管理责任,切实加强顶板技术和现场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提出将通过创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建设特级安全高效矿井(露天)和推进新建煤矿达标投产三条途径,加快发展山西煤炭先进产能。
(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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