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度统调电厂运行考核情况的通报》。
据了解,此次考核周期由2016年12月2日至2017年12月1日,结合浙江省电力运行管理系统考核统计数据综合考核评分,对各统调电厂进行了考核。考核情况显示,浙江省内燃煤发电(23家)、天然气发电(20家)、水电(4家)企业在考核周期内均考核合格。其中,台州发电厂等13家燃煤电厂、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天然气电厂、浙江省电力公司紧水滩水力发电厂等4家水电站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根据《2017年度电力生产运行年度考核结果明细表》,考核合格与优秀的燃煤、燃气机组同样存在非计划停机现象。其中,浙能温州发电、巨化集团公司热电(含巨宏热电)2017年非计划停机次数分别达到5次和6次。4家水电企业在考核期内未发生非计划停机。
此外,燃煤电厂清洁化排放考核情况显示,浙江省30万千瓦及以上的统调公用燃煤机组、巨化集团公司热电厂(自备)6号至10号机组和台塑集团热电(宁波)有限公司(自备)1号至3号机组等74台机组,已完成清洁化排放改造并投运。
纳入统计的74台机组中,除浙能滨海1号机、巨宏热电9号机、巨化热电10号机和安徽平圩6号机外,其他机组二氧化硫排放合格率均达到99%以上;华能玉环1号机,国华周三3号机,浙能滨海3、4号机,以及安徽平圩5号机二氧化硫排放合格率达到100%。
根据各自投运时间,除巨化热电10号机组烟气排放不达标率为34.98%,扣减其一半2017年度清洁排放考核奖励电量外,其他机组清洁化排放不达标率均小于10%,不扣减奖励电量。
《通报》要求,各统调电厂应认真做好电力运行管理系统煤日报、月报、煤炭批次、机组运行状态和特殊事件等数据填报工作,对机组发生的非停、临修、重要设备故障等电厂生产运行异常情况,均需通过特殊事件报表上报。
(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