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委要求做好垃圾发电规划选址工作
本报讯 记者贾科华报道:为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12月20日,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等5部委联合对外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应当高度重视,提早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厂址,切实保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有序建设。
焚烧发电是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式,对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解决“垃圾围城”“垃圾上山下乡”等突出环境问题具有重要作用。科学合理确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与选址,对推进焚烧设施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首先明确,要科学制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具体来讲,按照“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要求,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各省(区、市)发改委(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应于2018年底前编制完成本地区省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下称“专项规划”),明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专项规划须列明2020年前计划开工建设的具体项目,逐项明确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应明确四至边界)、建成时间、处理能力等;同时,还应提出2030年前拟建垃圾焚烧厂目标名单,包括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应明确到具体市县)等内容,纳入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
同时,《通知》也提出各地要超前谋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纳入专项规划并拟于2020年前开工建设的具体项目,应在2018年前完成项目选址,明确建设地点(四至边界);纳入专项规划并拟于2021-2030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应至少提前3年完成项目选址工作。
另外,《通知》还就“加快推进专项规划项目落地实施”“定期实施评估考核和专项规划调整”“全面公开规划选址相关信息”等问题提出了要求。
LPG小型储罐供气方案研究提上日程
本报讯 记者仝晓波报道:记者近日获悉,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安全、经济、高效的农村清洁能源解决方案。液化石油气(LPG)正被考虑纳入其中。
有业内专家指出,我国有必要借鉴国外先进的小型丙烷储罐供气技术经验,促进丙烷在低密度住宅区的应用,因地制宜推动“乡村地区能源的多元化发展”。
“非常赞同治理散煤污染思路要广的观点。”采访中,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液化石油气专委会主任熊伟对记者说:“如果从既环保又经济的角度考虑,LPG是一种不错的清洁替代能源,已在欧美、日本农村地区广泛使用。”
熊伟进一步指出,按照一般家庭用量,在采暖季,一户人家一个月用75㎏LPG就够了,以四个月采暖期为例,共约需300㎏,折合20瓶家庭装液化石油气,按照目前市场价格只需花费2000元即可。不过,国外大部分农村不是使用瓶装供应,而是小型储罐供应,直接由槽车配送,既降低了物流成本,又避免了气瓶频繁更换带来的安全问题和麻烦。“如果在我国农村地区推广使用小型储罐供应,上述成本还可以降低四分之一以上,若按照目前政府给予电代煤、气代煤的补贴标准来算,整个冬季取暖只需花很少钱。”他说。
记者了解到,在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支持下,中国城市燃气协会12月7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其编制的团体标准《小型丙烷储罐供气技术标准》(送审稿)审查会,专家组一致通过了标准的审查。
该标准全面覆盖了小型丙烷储罐供气系统的建设、应用全过程,填补了国内行业空白,为今后在我国推广和应用丙烷储罐供气技术提供示范和参考。标准一旦获批实施将有利于促进政府监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出台、完善,有利于发挥LPG供气优势,拓展农村地区应用市场,有效缓解天然气供应紧张局面,改善农村能源消费结构。
据介绍,目前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正在抓紧制定LPG储罐、槽车产品标准,研究推广应用试点方案及管理办法,争取明年在5-6个省开展示范项目建设,为我国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又一项经济、高效和安全的清洁能源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