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17—2018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做好2017—2018年采暖季北方地区清洁供暖工作。《通知》称,煤炭企业要合理释放部分煤炭先进产能,保障民生取暖用煤。
《通知》要求,统一部署清洁能源供应、清洁供暖热源、管网线路、节能建筑等清洁供暖各环节的工作。因地制宜选择方式多样、经济适用的清洁供暖模式,尽可能替代散烧煤。研究建立农村供暖管理机制,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对于偏远山区等暂时不能通过清洁供暖替代散烧煤供暖的,重点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等方式替代散烧煤。煤炭企业要结合国家煤炭去产能工作统一部署,根据采暖季北方地区热力生产用煤需求,合理释放部分煤炭先进产能,保障民生取暖用煤。
《通知》同时督促各级供气企业、城镇燃气公司与上游供气商签订“煤改气”供气协议,确定“煤改气”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有序推进“煤改气”。同时,要督促地方各级供气企业、城镇燃气公司严格履行供气协议,冬季保供期间需增供的要提前制订计划,并与上游供气商协调一致,确保安全平稳用气。
随着冬季气温走低,煤炭消费需求增加,加之煤炭最低和最高库存制度带来短期利好,对煤价上涨形成支撑。
12月13日,最新一期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于576元/吨,连续三期持平,但市场的价格预期继续走高。此前两天发布的CCTD秦皇岛动力煤价格保持整体上行态势,其采集的环渤海地区各种现货动力煤价格全面上涨。
在主产地,最新一期的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价格指数为141.67点,环比上涨0.52%,结束此前五连跌,除喷吹煤价格持稳外,其他煤种价格均有所上涨。
数据显示,随着冬季气温下降,全国取暖用能需求普遍增加,沿海地区六大主要发电企业的电煤日耗水平呈不断增加态势,周涨幅超过7%,电煤库存可用天数降至17天,季节性因素增强。
虽然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近日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以及考核办法被认为有利于平抑煤价波动,但当前沿海主要电企的煤炭库存水平,普遍低于设定的冬季煤炭消费旺季时的最低煤炭库存标准,促使市场补库需求集中释放,进一步支撑煤价预期走强。
沿海煤炭运价的持续上涨,强化了这一预期。12月12日,海运煤炭价格指数大幅上行,继续刷新指数发布以来的最高纪录,环比涨幅也刷新了近三个月的单期涨幅纪录。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赵辰昕日前表示,对于煤炭行业必须增强产能弹性,增加调峰产能和应急储备产能,保持总量结构动态平衡、价格处于合理区间,为清洁能源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和支撑;同时,优化产业链布局,加快煤炭调入地区储运中心建设,提高稳定供给水平。这意味着政府部门对煤价处于合理区间的调控将继续强化。
(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