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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7年12月11日 星期一

未达标“水十条”

首个省级工业区被摘牌

《 中国能源报 》( 2017年12月11日   第 19 版)

  因未完成“水十条”规定的治理任务,河北省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园区日前被撤销省级开发区资格。这也是全国首个因落实“水十条”不力而被摘牌的省级园区。

  今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而截至11月底,全国仍有342家工业集聚区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449家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完成率分别为86%和81%。环保部督导发现,个别地方污水处理厂虽早已建成,但因管网迟迟未建成而“晒太阳”。

  近两成园区未实现在线监控

  据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以来,环保部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相关部门一道,全力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落实“水十条”任务。北京、天津及江浙沪等地的378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目前均已完成相关任务。“对于逾期未完成任务的河北少数工业集聚区,我们联合实施了限批。河北省政府撤销了1家省级园区,被限批园区大多于今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就总体情况来看,截至11月底,全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共2403家,其中342家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449家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近两成园区未能按要求实现在线监控。

  就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各地任务完成情况不均衡,东部地区较快,中西部地区相对滞后。云南、新疆、甘肃、山西、湖南等地离完成目标仍有不少距离,也不乏个别地区严重滞后。

  “一些地方和园区仍未建立‘底线’思维,认为目前园内企业不涉水,或企业都是‘零排放’,没必要建污水处理设施。还有地方为完成硬任务,园区工业废水一律要求附近城镇污水处理厂来承接。”该负责人称。

  绝不允许污染物“穿厂而过”

  对于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工业集聚区,如何处理?

  根据“水十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各项任务落实的责任主体,应主动采取措施,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工业集聚区首先进行限批,暂停审批和核准有关建设项目;对于其中存在突出问题,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按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将有关处理情况向环保部及相关部门报告。对于地方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处理的,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限批,并商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撤销其园区资格。

  “允许工业园区依托附近城镇污水处理厂,但不能‘一托了事’。”上述负责人指出,工业园区依托附近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确保园内企业废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能够有效处理的,“绝不允许无法处理的污染物‘穿厂而过’,也绝不能给城镇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对于所谓园区没有涉水企业的情况,特别是“零排放”问题必须“较真”,坚决查处打着“零排放”幌子行偷排漏排之实的企业违法行为。

  据悉,今年12月起,环保部将按周对工业集聚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同时,还将调度建立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的水污染防治档案,在“一园一档”基础上,形成“一园一策”,推动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再上新台阶。

  (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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