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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7年12月04日 星期一

资讯

《 中国能源报 》( 2017年12月04日   第 19 版)

  河北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排放

  本报讯 河北省环保厅发布消息称,截至目前,河北省累计排查“散乱污”企业10.9万家,完成整治10.2万家,其中关停取缔无证无照、治理无望等企业6.9万家,已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排放。

  以河北文安县为例,该县此前有“散乱污”企业7000多家,以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导致大气污染严重。以环保督察为契机,文安县展开铁腕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6800多家,破坏性拆除燃煤锅炉1529台。由此,全年削减燃煤上百万吨,减排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6500多吨、粉尘1600多吨,空气质量由2016年全省143县市排百名之外进入前20名。

  针对一煤独大的能源结构、采暖季烟煤复合型污染等特点,河北省还将清洁取暖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主攻方向。通过加快热源建设、发展工业余热、积极推广地热等措施,实现全省县城以上城市集中供暖和清洁能源供暖率达75%以上。同时,积极推动农村散煤的电、气替代,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及小火电。

  统计显示,河北PM2.5平均浓度由今年1-2月同比上升46.2%,降至1-10月同比上升8.5%。其中3-10月,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7%,大气环境空气质量呈止跌转好趋势。

  (巩志宏 齐雷杰)

     

  陕西年底前停止

  保护区内项目建设

  本报讯 陕西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陕西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提出,今年12月底前停止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并展开生态恢复和治理。2020年前,全部关闭、拆除自然保护区内石油井场等设施,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区内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

  《方案》要求,针对部分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采矿、采油等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要求及“谁审批谁取缔、谁建设谁退出、谁违法追责谁”原则找准症结,建立问题清单。同时,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开展任何开发建设活动,建设任何生产经营设施;不得在实验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自然景观的生产设施;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告知、制止,对造成破坏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恢复原状。

  根据《方案》,年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对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内违法开展的水(风、光伏)电开发等活动,立即予以关停关闭,限期拆除、取缔,并实施生态恢复。对违法排放污染物和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开发活动造成重大生态破坏的,暂停审批项目所在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普毛毛 肖颖)

      

  河南“电代煤”项目

  减少终端污染800万吨

  本报讯 日前,河南省通过推行“煤改电”设备购置、居民峰谷电价、“打包交易”等措施,不断降低“电代煤”成本,有效促进大气污染治理。目前,全省已实施电能替代项目5900多个,相当于在能源消费终端减少散烧煤、直燃油832万吨。

  据悉,河南正在全面推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每天22时至次日8时,在分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12元,鼓励用户选择应用蓄能电采暖设备。同时,推出供暖期阶梯电价政策,采暖期4个月一档电量每月增加100千瓦时,取消第三档电价,减轻居民清洁取暖负担。现已完成的5900多个“电代煤”项目,可减排二氧化碳2275万吨、二氧化硫等污染物21万吨。

  (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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