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能源报 2017年11月13日 星期一

深圳供电多举措防外破保安全

《 中国能源报 》( 2017年11月13日   第 21 版)

  本报讯 “220千伏象创线跳闸了,重合闸不成功!”11月2日14时50分,南方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输电管理所收到线路跳闸信息后,第一时间安排现场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查。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抢修微信群报告:“是某公司吊车在未向供电部门知会和报备的情况下,擅自在导线保护区内吊装污水净化箱作业,与线路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造成导线对吊臂放电引起跳闸。请求报警协助。”

  “经过紧急抢修,直到17时40分,我们才将线路恢复正常供电,整条线路停运2小时50分,对深圳西部电网运行造成较大冲击。”深圳供电局输电管理所副主管刘丙财表示。

  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各类工程纷纷上马,点多面广,输电线路的外部运行环境越来越恶劣、复杂。据统计,过去两年,深圳辖区的高压输电线共发生外力破坏跳闸14起。高压电力线路一旦遭受施工破坏,不仅对电网造成冲击,引起大停电,而且可能造成高压线坠落、杆塔倾倒,甚至造成群死群伤事件,严重影响城市公共安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对此,深圳供电局一方面对线路隐患黑点缩短巡视周期,加强特巡、夜巡,必要时安排人员现场驻守,并多次向业主方派发电力安全宣传手册、进行现场协调等,做好防护网、防撞墩及限高架等隔离技术措施,做到早预防、早制止;另一方面,加强各区供电局与地方政府、执法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和掌握外破隐患信息,深化政企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建立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电力法》规定:“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深圳供电局呼吁社会各界共同保护好电力设施。

  (林华盛)

国网以十九大精神谋划发展新征程
资讯
工程
完善规则推动市场化消纳清洁能源
建瓯市供电服务闽北单体最大光伏电站(图片新闻)
深圳供电多举措防外破保安全
晋中临时供电用上共享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