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能源报 2017年08月21日 星期一

对煤矿事故瞒报必须零容忍

■于孟林 《 中国能源报 》( 2017年08月21日   第 16 版)

  8月15日上午,山西省和顺县政府发布通报称,该县吕鑫煤业四采区A6-1采区8月11日15时至17时发生边坡滑坡事故,经初步询问矿方负责人,当时5台挖掘机被埋,4人死亡,5人失踪。然而就在两天前的13日,和顺县政府外宣办还明确表示,吕鑫矿业发生滑坡,但无人员伤亡,也没有设备被埋,请不信谣不传谣。

  为何前后通报不一样?

  和顺县政府外宣办负责人表示,事故发生后,煤炭企业隐匿不报,在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到现场核查时仍不承认有人员、设备被埋。直至8月15日零时52分该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高阳到和顺县公安局投案才供称发生边坡滑坡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确规定:事故之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而涉事企业吕鑫煤业在“事故之后”不但不主动、如实通报事故情况,反而还通过各种方式封锁消息,破坏、转移事故现场,瞒报情况,性质何其恶劣!

  虽然我们一再强调“安全重于泰山”,但在很多领域仍难实现“零事故”——包括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正因此,及时通报尤显重要。如果说,发生事故确是“成因复杂”,甚至有“意想不到”的情况,但之后采取瞒报,则完全是一种“人为因素”,性质当有所不同。

  近年来,随着安全生产领域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的法规越来越完善,以及查处追究越来越严厉,事故瞒报现象已经明显减少。但仍有煤矿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瞒报事故。如2013年的吉林八宝煤业公司“3·29”矿难、2016年湖南省涟源市祖保煤矿“2·14”重大煤尘爆炸事故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林利煤炭有限公司“9·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等。

  有专家对近年来发生的煤矿事故瞒报事件进行分析后得出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怕戴铐子。刑法对重大事故责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对发生矿难的小煤矿要依法关闭,企业会想尽办法瞒报。二怕丢票子。不少企业与政府或主管部门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企业负责人年薪与安全生产紧密挂钩,职工也缴纳了安全抵押金,打着“维护”职工利益幌子而瞒报。三怕丢面子。许多地方和企业年终评比实行安全“一票否决”,若安全出问题,一律否决评先进单位资格。四怕丢位子。部分地方、企业领导为显示工作政绩,达到升迁目的而瞒报。

  事故瞒报,不仅会延缓最佳救援时机,损害监管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也是对死难者尊严的亵渎。

  煤矿事故难以完全避免,对事故瞒报却可以避免。遏制事故瞒报,既需要发动人民群总监督、举报,以减少漏网之鱼,又要建立公开有效的事故信息披露机制,借助制度化力量消除瞒报的侥幸心理,并彻底根除之。

  同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应进一步反思。当前,山西全省上下正在深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大检查,然而,在多部门的排查下,吕鑫煤业仍然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并存在严重瞒报问题,暴露的是监管短板。

  追责是最好的警示灯。要让责任意识入心入脑,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追惩。对吕鑫煤业滑坡事故的处理,不仅仅是刑拘企业主要负责人,更要严格事故问责,加紧事故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无论涉及哪一层、涉及什么人,只要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煤炭事故瞒报,必须零容忍,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资讯
对煤矿事故瞒报必须零容忍
中长协合同签约履约比例实现双高
中国神华信息披露工作获上交所A级评定(关注)
华亭煤业东峡矿修旧利废助降本增效(图片新闻)
邯矿集团做大做实物流产业
全国选煤行业标杆是如何炼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