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环保部获悉,接受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地,现已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经由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在对督察组反馈意见进行梳理的基础上,7省市共确定375项任务,且均将实行清单制展开整改。
据了解,中央环保督察组于2016年11-12月对上述7地开展督察,并于今年4月完成反馈。根据反馈意见,7省市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明确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基本做到了可检查、可考核、可问责。下一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实行清单式调度制度,紧盯地方督察整改工作,按月调度,及时督办,加强通报,并对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调查问责结果进行审核。
(朱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