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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7年07月10日 星期一

十三部委首次凝聚共识:

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

本报记者 仝晓波 《 中国能源报 》( 2017年07月10日   第 01 版)

  7月4日,十三部委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这是目前我国唯一一份由十三个部委联合发布的针对天然气行业发展的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指出,要“将天然气培育成我国现代清洁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这是继《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16》白皮书、《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后,再一次从国家层面确立了天然气的主体能源地位,这将对下一步天然气行业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在记者采访中,多位专家一致认为,此次十三个部委对《意见》达成共识,表明我国将全面发力推动天然气发展。结合目前行业发展实际,这也意味着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将由过去两年的缓慢增长转变为快速增长,天然气行业将迎来新的黄金发展期。

  2020年10%消费占比可期

  2004-2013年间,我国天然气消费持续维持年均两位数以上的增速。而从2014年开始,增速一度跌至5%以下,行业陷入“低谷”。近两年,由于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与环保压力加剧,天然气消费增速开始回升。

  统计显示,2016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约为2100亿方,同比增加近160亿方(增速约为7.7%),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约为6.3%。

  与《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主导思想一脉相承,《意见》指出,将以燃料清洁替代和新兴市场开拓为主要抓手,加快推进天然气在城镇燃气、工业燃料、燃气发电、交通运输四大领域的大规模高效科学利用,实现产业上中下游协调发展。根据《意见》提出的目标,到2020 年,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将有望达到10%左右,到2030年力争提高到约15%。

  “2017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量预计约300亿方,如果今后每年都按300亿方的增量推进,到2020年天然气消费总量可达到3300亿方。预计到2020年,我国一次能源的消费量可达47-48亿吨标煤,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可达10%左右,正好相当于3300亿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郭焦锋对记者说。

  郭焦锋进一步分析指出,到2030年,预计我国一次能源消费量约为54亿吨标煤。届时,如果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达到15%,即5200亿方。那么,与2020年相比,只需每年增加200亿方即可。

  而按照国际经验,如美、日、韩、英等国也经历了约30年的天然气快速发展期,在此期间天然气消费年均增量约为200亿方。“据此,我国天然气行业快速发展期可以延续到约2035年。”郭焦锋说。

  多举措务实并进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出台的《意见》是一份务实、与时俱进且鼓舞人心的文件。“随着市场化改革逐步推进,结合行业实际,《意见》提出的不少举措都将实质性加快推动天然气下游利用。基于此,上述目标的实现将成大概率事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天然气专家刘毅军说。

  针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意见》提出“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力争5 年内有条件地区基本实现天然气、电力、余热、浅层地能等取暖替代散烧煤”;针对“气化农村”,《意见》“鼓励多种主体参与,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管道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多种形式并进”;同时,《意见》还指出将煤改清洁能源纳入环保考核,以及减少供气中间环节,建立用户自主选择资源和供气路径。种种举措,亮点纷呈。

  结合发展实际,包括气化农村在内的“煤改气”将成未来天然气下游市场最关键的增量举措。为降低用气成本,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一直鼓励管道气直供,市场自发催生的LNG点供也渐受追捧。随着二者规模逐渐壮大,其与城镇燃气特许经营政策的冲突屡见报端,特别在点供领域,因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政令不一、疏于统一协调管理而引发的市场乱象,无疑增加了供气的安全风险。

  针对此类问题,《意见》无疑是要加强管道气直供与LNG点供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意见》,用户自主选择资源方和供气路径的,需“符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天然气和燃气发展等专项规划”,并且相关企业应“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供气。”

  “这是在充分调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积极性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地方政府在推进‘煤改气’中的作用,同时也是进一步考验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因为降低用户用气成本是确保‘煤改气’稳定实施的关键。此外,《意见》针对‘减少供气中间环节’提出的一系列举措,也意味着在省级管网改革上,地方政府将加大介入力度,以规划先行、介入建设关键管道等方式,推进省内输气管网独立,实现管输和销售分开。”刘毅军说。

  一位燃气行业资深专家进一步对记者说:“《意见》支持用户对管道气、CNG、LNG 气源做市场化选择,就是鼓励用户在市场条件下推进煤改气的同时考虑综合成本。另一方面,要求地方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在审批上给了地方政府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考虑到当前管道天然气的发展实际,点供是必然补充。地方政府出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重需要,势必在一些项目审批上给予核准放行。” 

  但也有燃气行业人士指出,《意见》尊重用户消费自由选择权,同时要求必须依法合规。但在实际操作中,受城市土地、相关规划、安全技术条件等限制,建成区另行敷设上游直供管道或用户自建点供设施并不容易,也缺乏系统经济合理性,不会成为主流。无论点供还是直供,都只是当前产业市场化改革不到位、定价机制不完善下的过渡产物,随着输气管网层层加价、居民与非居民用户交叉补贴问题的解决,利用城镇燃气管道为非居民用户提供配气服务才是最佳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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