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8日,山西省太原市政府下发了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计划》),其中明确提出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并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划定。
按照《计划》,太原市将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力度。焦化行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及山西省焦化产能置换政策实施关停淘汰。推进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停备太原第一热电厂及一批不合格焦化厂。
《计划》提出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全面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治理,10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划定,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务。加大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力度,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2017年10月底前,完成111991户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年内实现市区及周边农村清洁供暖全覆盖,冬季减少燃煤67.2万吨,彻底解决农村冬季原煤散烧的问题。
同时,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以集中供热为重点,以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及污水源热泵、太阳能、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为补充,10月底前,市区和县城建成区20蒸吨/小时及以下489台燃煤采暖锅炉全面“清零”,三县一市范围内常年运行的149台燃煤锅炉全部进行清洁能源改造,两项措施减少燃煤99.3万吨。
此外,《计划》提出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2017年建成区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新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的散煤量,可纳入新上热电联产项目煤炭减量平衡方案。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以电力、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等采暖方式为主,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
为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太原市政府提出实施特别排放限值。9月底前,所有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同时,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太原市政府制定了相应的经济政策以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全面加大本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燃煤锅炉替代、散煤治理等领域。出台有利于清洁取暖的经济政策机制,支持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将民生供暖电能替代、燃气替代项目列入基建投资计划,优先支持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使用基建投资,给予替代项目部分设备投资支持。将电供暖电量统一打包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向低谷时段发电企业直接招标。
居民“煤改气”气价则按照居民用气定价。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鼓励加大对产业升级、冬季清洁取暖和大气污染治理领域的信贷投放,加大对节能环保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太原市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2+26”城市之一。2月27日,环保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2+26”制定相应的2017年工作方案。
(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