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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7年07月03日 星期一

点供,探囊物还是火中栗?

■林须忠 《 中国能源报 》( 2017年07月03日   第 04 版)

  液化天然气(LNG)点供项目(另称卫星站、气化站),最近是一个热门词。毫无疑问,在推进天然气改革、促进终端竞争的大背景下,点供是实现天然气供应的另一主要渠道,大家也赋予了更多期待。事实上,沿海地区的点供项目,早于LNG接收站项目,在一些地区甚至也早于城镇管道天然气。

  近期,LNG点供的再次火热,主要原因如下:一是破除终端垄断、降气价的呼声高企,点供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替代方案;二是居高不下的天然气价格,使得用户有了有更多选择,在与管输企业谈判中能够增加一些降价的“筹码”。

  点供具有建站快捷、供气便利的特点,尤其适用于管输气未到达的地区。近年来,进口LNG价格的持续走低以及国内液化厂供应能力的过剩,为点供提供了源源不断、越来越有竞争力的优质资源。液态贸易利润的持续压缩,点供也成为贸易商转型终端运营商的重要切入点。持续的环保高压政策又为这种“火”热浇了一勺热油。各地环保执法力度的加强和对小型煤炭锅炉的淘汰整治,倒逼企业限期实现天然气替代,点供供气快速、灵活的优势得以凸显。在一些管网未敷设到的地区,点供更是一枝独秀。不少地方政府也是推波助澜,在规划、审批等环节也开了“绿灯”。

  但政策归政策,市场归市场。天然气虽好,经济性还有待提高。点供的运营远没有想象中那样顺利,更别谈是一劳永逸。在政策紧逼之下,一些点供项目成为企业应对环保检查的标配门面工程。督察组一来,开起来;督察组一走,关掉。在福建、广东一带,给玻璃厂配套的天然气项目就存在这种尴尬,“调起得高、锤落得轻”,投资数千万的点供项目平常仅仅是给食堂供气。地方政府看似无奈,实则心照不宣,毕竟这些用气企业是当地的GDP和税收贡献大户,环保政策要执行,但是当地经济的发展也绝不可以掉以轻心。

  点供的另一尴尬在于,一次性投入大、运营成本高、供气保障性低,是否具有长期生存能力存在疑问。尤其在继续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的省份,政府将点供定位成为管输气的“先遣部队”,负责管网未到达地区的市场开拓和市场培育,在管输气到达后,“逐步以支线管线替代LNG卫星站”(《福建省“十三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管输气一来,点供就得“退居二线”,专职为管输气保供和调峰,市场空间极其有限。说白了,这些政府给点供开的“方子”就是以时间换空间。

  点供的发展空间在于能否扩大自己的供气范围,拉平与管输气成本的差距。在特许经营许可制度下,点供可将供气管线伸出用户厂区红线范围,管网供气范围扩大,通过规模扩大降低成本,同时通过发展更多用户,将资产沉没风险降低,从根本上拉低与管输气的成本差异。相反,在特许经营许可制度下,点供只有针对某一固定用户供气,供气范围无法扩大,规模受限,资产沉没风险高,一旦与管输气正面竞争,高下立判。因此,点供的空间在于能否捅破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这层厚厚的行政门槛“窗户纸”。

  看似热闹的点供,项目真正落地和盈利需要考虑诸多因素,政策法规、竞争环境、用户特征等,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一窝蜂上项目。“探囊取物”还是“火中取栗”,政策和市场还是关键因素。

  (作者系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市场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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