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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7年06月26日 星期一

三煤企因不良记录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 中国能源报 》( 2017年06月26日   第 15 版)

  本报讯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月21日公布了2017年第一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7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被纳入,其中包含3家煤炭企业。安监总局称,7家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不良记录信息被公开曝光,按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部门将对其开展联合惩戒。

  这三家煤炭企业分别为涟源市斗笠山镇祖保煤矿、山西中煤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登封市兴峪煤业有限公司。

  资料显示,涟源市斗笠山镇祖保煤矿为乡镇煤矿,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年,属高瓦斯矿井。2017年2月14日1时37分左右,该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安监总局公告认为,该矿拒不执行监管部门停产指令,拉断绞车锁链,切断煤炭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电源,逃避监管,严重违法违规擅自组织生产,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7年1月17日10时45分,中煤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井下4203工作面皮带巷发生冒顶事故,造成10人死亡。资料显示,该矿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证照齐全,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为中煤集团中煤资源发展集团公司独资经营企业。安监总局公告称,该矿公司严重违法违规超能力生产,生产布局集中、接替顺序不合理、巷道压力明显增大时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采动应力叠加,发生冒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登封市兴峪煤业有限公司为民营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33万吨/年,证照齐全。2017年1月4日17时35分,该矿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2人死亡。安监总局认为该矿隐瞒矿井真实情况,不按突出矿井管理,逃避安全监管监察;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违规施工;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不到位;迟报事故,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介绍,公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是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效能的重要抓手和基础保障,2015年12月国务院安委办首次发布了国家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在同日召开的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说,近年来,安监总局建立了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标志着诚信体系建设迈出了关键性一步。但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完善和深化。

  孙华山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最大限度发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的警示震慑作用。

  (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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