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安徽省物价局发布了有关安徽省燃煤发电机组今年第一季度超低排放情况的公告。据了解,安徽省物价局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试行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加价奖励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按照安徽省环保厅提供的相关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时段、安徽电力公司提供的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和符合超低限值的时间比率,对有关燃煤发电机组今年第一季度超低排放情况进行了统计。
根据公告附录中的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情况统计表,今年一季度,安徽省内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机组运行情况良好,超低排放时间比率均处于较高水平。统计表列出了安徽省内28台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投入运行的燃煤发电机组,包括五大发电集团旗下超低排放机组11台。
统计表中包含了机组超低排放小时数、实际发电小时数,以及上网电量、超低排放电量,以作比照。28台机组中,19台机组的超低排放时间比率在99%以上,其中,阜阳华润电力2号机、池州九华发电2号机、淮沪煤电田集发电2号机以及淮浙煤电凤台发电三台机组(1、2、4号机)超低排放时间比率达到了100%。
记者统计后发现,今年一季度,安徽省28台超低排放机组总计上网电量315.37亿千瓦时,其中超低排放电量309.55亿千瓦时,占比达到98.15%。
(卢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