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8煤矿建设项目符合安全核准要求
本报讯 6月5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布消息称,经国家煤矿安监局审查,山西三交一号煤矿,内蒙古石拉乌素煤矿,陕西沙梁煤矿、招贤煤矿,新疆大南湖矿区西区五号煤矿、阿艾矿区大平滩煤矿、准东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一期工程、淖毛湖矿区白石湖露天煤矿一期工程等8个煤矿建设项目开采技术条件勘查符合有关要求,基本满足设计需要;建设单位主体企业具有相应灾害类型煤矿安全管理的经验和业绩。8个煤矿建设项目符合安全核准要求。
同日,国家安监总局还公布了两个煤矿建设项目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这两个煤矿分别为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的山西沁东能源有限公司东大矿井和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年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马泰壕煤矿一期工程。
国务院办公厅此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规范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项目核准和资源配置程序。未通过安全核准的,不得通过项目核准;未通过项目核准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因此,煤矿建设项目通过安全核准成为通过最终核准和获颁采矿许可证的必要一步。分析人士认为,签署8个未批先建煤矿通过安全核准意味着这些煤矿离合法化又近了一步。
(宗和)
《矿业权交易规则》
(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 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布公告,就《矿业权交易规则》(修订稿)(下称“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
“修订稿”修订说明中提到,国土资源部2011年印发的《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在近5年的执行过程中,为各地有序高效开展矿业权交易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规则》规定有效期5年,今年需要修订。同时,随着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等工作的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面临着一系列新的要求和挑战,修订完善现行交易规则十分迫切。
此次修订主要分为五个部分。一是总则,修订的重点包括:将规则的适用范围调整为限定在非油气矿业权出让、转让参照执行,明确了国土资源部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委托方式,规范了交易平台的名称等。
二是交易程序,修订的重点包括: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增加为公告发布主体,细化了挂牌转现场竞价的操作要求,明确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启动保证金退还工作,增加要求协议出让也要参照签订出让合同。
三是公示公开,修订的重点包括:新增了以协议方式出让的矿业权,在办理登记手续前需要进行公示的相关要求及公示的内容;删除了转让鉴证及收费的相关内容,并要求按照国务院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公示;明确对于协议出让进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和矿业权价款评估的依据是公示无异议的书面材料。
四是交易监督及争议处理,修订的重点包括:强调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转变监管方式,删除了对转让交易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内容,增加了追究违约责任的条款。
五是附则,修订的重点包括:增加了要求各省参照制定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的要求,列明了需要废止的矿业权市场建设文件。
(栗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