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对一只“窃电硕鼠”——某玻璃纤维加工企业法人代表谷某作出刑事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据了解,谷某案是济宁供电公司与当地公安部门联合破获的一起利用功频发生器干扰电能表正常计量的典型窃电案,也是经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依法作出刑事判决的一起窃电案例。
发现异常 警企联合取证
2016年6月26日,济宁供电公司稽查队通过反窃电大数据分析预警平台监控发现,泗水县一高压专变用户存在窃电嫌疑。由于该用户很警惕,平时大门紧闭,稽查人员无法进入,而叫门进入,证据落实难度较大。为此,济宁供电公司请求济宁市公安局协助,派出刑警支队干警与供电稽查队人员一起分析情况,制定检查方案,对该用户进行现场侦查。
为确保不惊动用户,稽查队员先期利用无人机对其厂区情况进行侦查,确认厂区内部地形和用户作息情况,发现该用户生产情况正常,夜间满负荷生产,白天休息;配电室在其厂房院内,院墙周围装有高清摄像头以及铁丝网。摸清情况后,济宁供电公司联合济宁市公安局组织人员对该用户进行夜间突击检查,并全程录像,现场取证。
6月29日晚9点,监测发现该户采集终端离线后,稽查人员与公安干警强行进入厂区内,直奔配电室门口。该用户法人代表谷某发觉后惊慌失措,在配电室门口拒绝开门,将稽查人员推开,进入配电室相邻房间,并欲将房间门加锁封闭。公安干警强行将门打开,在一塑料桶内起获高频干扰装置。随后,稽查队员配合公安干警对生产车间、高频装置放置地点、使用方法进行了取证,对电度表表码进行了确认,并由谷某签字。
2016年6月30日,谷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泗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查获谷某窃电事实后,泗水县供电公司对谷某下达了窃电处理通知书,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提取所窃电天数、电量,追补所窃电量电费,对谷某追补电量和电费。针对该案件,济宁供电公司和泗水县供电公司配合泗水县公安局刑警队,收集采集系统数据截图、现场照片、视频资料,形成完整的证据材料,由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谷某为窃电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受到法律制裁。
防打并举 斩断窃电黑手
“谷某窃电案并不是个例。近年来,窃电行为日益凸显出手段专业化、设备智能化、行为隐蔽化、窃电职业化的特征,犯罪分子流窜销售窃电技术和窃电装置,这给反窃电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山东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副主任张洪利表示。
面对这种情况,山东电力积极开展反窃电大数据研究,汇总现场检查情况,总结归纳不同窃电方式下电量变化特征,从发现、取证、查处三个方面对高科技窃电行为进行跟踪分析,丰富窃电隐患数据库,完善窃电分析数据模型,建设运行了反电大数据分析预警平台,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不间断监控分析,大幅提升了疑似窃电行为的研判准确度,对照现场核查,准确率达95%以上,让“窃电硕鼠”无处遁形。
此外,山东电力紧紧依靠政府强化电力行政执法,依靠公安机关加大对涉电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警企合作,深化电力公安联合办公室工作机制,做好典型选树和经验推广。对大案、要案积极提请省公安厅挂牌督办,加大侦破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快侦快破,依法从快从重处理违法犯罪分子。对涉电违法犯罪严重、发案率上升的地区,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针对性地防范打击措施,适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遏制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案件多发势头。
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修潍青表示:“要筑牢底线、强化打控,坚持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案件的‘零容忍’” 。据统计,2016年,山东省共破获涉电案件39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6人,打掉犯罪团伙78个,挽回经济损失15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