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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7年06月05日 星期一

资讯

《 中国能源报 》( 2017年06月05日   第 19 版)

  水利部严控 

  产能过剩项目用水

  本报讯 水利部近日印发的《关于严格水资源管理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通知》明确提出,通过严格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推动化解过剩产能。

  通知指出,要加强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对于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项目,及采用《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第一批)》中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原则上一律不得办理新增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等相关手续。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制修订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严格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行业企业的取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按照定额核定年度取用水计划,对超计划或超定额取水的企业,实行累进征收水资源费。对国家已明确淘汰的落后产能和化解的过剩产能,应同步核减年度取水用水计划,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责令企业采取限制或停止取水等措施。

  通知还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产能过剩行业取水许可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监管不力的地区,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相关地区限期整改。

  (赵永平)

 

  首个“环责险”标准出台

  量化分析污染风险

  本报讯 保监会日前下发《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责任保险风险评估指引》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指引”),从政策、管理、工艺、运输、敏感环境等方面,对化学原料及化学制造企业的环境污染风险进行量化分析。据悉,这也是金融行业的首个环责险标准,可有效发挥保险服务环境治理的作用,有助于稳定投保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准的保险。《指引》适用对象包括从事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的企业等。评估中,将对企业的基本情况、环评报告书、安全评价报告书等进行收集,对企业的布局规划、现场管理、周边环境,及有无饮用水源、河流、湖泊、湿地及最近距离等情况展开查勘。评估后填写风险评分表并计算分值,据此量化分析相关污染风险。

  (刘潇艺)

 

  江苏开展打击固体废物

  违法转移专项行动

  本报讯 根据《江苏省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转移专项行动方案》,6月起至8月31日,江苏省相关部门将通过联合执法和省级督查,全面检查过境垃圾等固体废物运输船舶和车辆,深入排查潜在风险区域,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运输处置垃圾等行为,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联防联控机制。

  据江苏省环保厅介绍,其将联合省住建厅、省国土厅等多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各设区市行动方案的制定、专项行动的开展和固体废物违法转移联防联控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督查。各地环保部门主要负责重点水源地(取水口)周边倾倒填埋的风险排查,对发生的非法倾倒、转移、偷埋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事件,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场地污染防控、环境损害评估和修复等工作。

  此外,各地还将在跨省、市界的重点航道、重点收费站设立综合检查站,以实现执法检查工作常态化,有效防范固体废物非法跨界转移。

  (苏环轩)

 

  四川对“散乱污”企业

  实施强制停电措施

  本报讯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省经信委近日下发《关于对环境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实施强制停电措施的通知》,决定联合对违法违规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强制停电措施。

  据悉,计划实施强制停电的对象主要包括列入当地政府依法取缔、关闭的企业或非法生产线;屡查屡超、污染严重,未完成污染治理或被环保部门依法责令停产整治的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被环保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的企业;已纳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范畴,但拒不按要求整顿的企业;未按照要求实施错峰生产的企业等。

  按照要求,环保部门先将需要采取强制停电的企业名单通报至同级经信部门,在确保安全、妥善处理居民生活用电和办公用电的情况下,两部门现场组织落实停电措施,电力供应企业实施操作。后期未经两部门同意,供电方不得擅自为“散乱污”企业恢复供电。

  (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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