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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7年05月29日 星期一

北方清洁取暖试点获中央财政支持

试点示范期为3年,奖补资金标准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

本报记者 别凡 《 中国能源报 》( 2017年05月29日   第 15 版)

  在推进清洁取暖过程中,无论是煤改电、煤改气、“好煤配好炉”,还是煤改其他清洁能源,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也成为制约清洁取暖进程的重要一环。如今,这一问题迎来突破性进展。

  日前,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试点示范期为3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

  改造“热源侧”和“用户侧”

  在试点城市的选择上,《通知》明确将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优先支持工作基础好、资金落实到位、计划目标明确、工作机制创新较为突出的城市。

  北京市农委副主任苏卫东曾在公开场合表示,清洁供暖一定要有资金投入,从现阶段来看,政府补助是必要的,如果没有补助,农民负担不起,推动清洁供暖就会受到影响。

  按照《通知》,中央财政将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并同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现试点地区散烧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也就是说,此项中央财政资金将重点投在两个方面,即“热源侧”和“用户侧”。一方面是加快热源端清洁化改造,重点围绕解决散煤燃烧问题,按照“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推进燃煤供暖设施清洁化改造,推广热泵、燃气锅炉、电锅炉、分散式电(燃气)等取暖,因地制宜推广地热能、空气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多能互补应用的新型取暖模式;另一方面是推进用户端建筑能效提升,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支持清洁取暖是好事,但是关键要看这些资金如何分配、能否真正用在“刀刃上”,要坚决杜绝地方政府截留、骗补等现象。

  社会资本助力持续发展

  当前,有采暖刚性需求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供暖改造资金绝大多数依靠各级政府财政补贴。

  河南省新乡市副市长马义中此前坦言,今年列入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后,该市把“煤改气”“煤改电”作为解决燃煤问题的关键工作。但要实现所有产业集聚区集中供暖,需要很大资金投入,这给政府财政带来巨大压力,成为制约整个工作的瓶颈。

  中国节能协会副理事长房庆则认为,一旦各地政府取消补贴,居民能否继续使用清洁能源及清洁取暖设备难以保证。“‘十三五’期间,冬季清洁供暖面临的重大挑战就是如何不依赖国家补贴实现持续发展。”房庆说。      

  对此,《通知》提出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探索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模式建设运营清洁取暖项目,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调动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改造积极性。

  业内人士认为,成功引入社会资本是实现清洁供暖的必要措施,不仅可以避免出现社会资本无法进入的垄断现象,也可以为政府财政分担压力,提升清洁供暖服务质量。

  上述人士同时表示,PPP存在管理难、落地难、融资难等问题,这与参与主体热度不均、缺乏系统配套支撑密不可分。对此,他建议,考虑到大多数PPP项目周期长,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建议有关部门出台更多优惠政策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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