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在充分酝酿和讨论、认真吸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基础上,既坚持问题导向,也注重目标引导;既要稳妥推进,也力求取得实效。
《意见》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结合。改革从油气勘查开采体制、进出口管理体制、油气管网运营机制及下游竞争性环节等全方位展开,是全产业链改革的整体推进。落实自然垄断环节有效监管,并创造合理产业竞争条件,要求实现油气干线管道独立,并与省内省际管网一起向第三方公平开放,是关键领域改革的重点突破;二是安全和效率统一。改革以确保国家油气供应安全和全产业链各环节运行安全为出发点,将增强企业与市场活力、提高油气资源配置效率统一考虑,兼顾多种关切;三是发展与环保并重。油气作为能源和化工原料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但其开发和利用也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油气体制改革既以资源供应稳定可靠为遵循,也以清洁发展、环境友好为准绳。
《意见》的内容呈现出多个亮点:
一、实行勘查区块竞争出让。过去油气探矿权实行“申请在先”登记方式,符合准入要求并获得资质的市场主体稀少,加上监管乏力,导致勘查投入不足和效率偏低。近几年在竞争性出让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了积极进展。通过合理增加矿业权市场主体并明确勘查区块的竞争出让制度,将有利于扩大勘查投入和勘查效率,扩大增加油气探明储量的可能性。
二、严格勘查区块退出机制。因当前潜在油气有利区块几乎被登记完毕,加之探矿权持有成本偏低,退出机制不完善且落实不力,造成新市场主体缺乏参与油气勘查的实质性机会。通过落实更加严格的区块退出机制,可为实施勘查区块竞争性出让制度提供基础条件。
三、优化油气贸易格局。长期以来油气贸易渠道不多,灵活性不足,效率偏低,难以对市场变化及时作出反应和调整。建立以规范的资质管理为主的原油进口动态管理制度,完善成品油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出口政策,优化成品油进出口结构和方式,避免石油大进大出。
四、改革油气管网运营机制。“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是能源价改的总体思路。由于现有管道运输与油气销售不分以及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导致管输成本和价格不明,监管落空,向第三方开放困难。通过分步推进国有大型油气企业的干线管道独立,实现管输和销售分开,将为厘清管输成本和制定合理管输价格创造条件。
五、完善油气管网公平接入机制。具备独立运行、信息透明、监管有效的管输和进出口等中间环节是实现向第三方公平开放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成本费用和运行条件的合理预期,促成油气供需双方有效衔接。要有可操作的公平接入监管措施,并且运输和销售分离以及管网公平接入不能局限于干线管道。《意见》提出油气干线管道、省内和省际管网等均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
六、促进天然气配售环节公平竞争。过去中央政府下调天然气价格很难及时足额惠及终端用户,主要原因在于“最后一公里”受阻。需要通过改革推动终端天然气输送和配售业务分离、放开竞争性业务、妥善处理交叉补贴和特许经营权问题、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实现基础设施公平准入,打通上下游价格传导机制。
七、完善油气储备体系。我国油气储备能力相对不足,《意见》提出加大政府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储备设施投资运营,建立多层次储备体系。建立天然气调峰政策和分级储备调峰机制,明确政府、供气企业、管道企业、城市燃气公司和大用户的储备调峰责任和义务,全面提升油气战略安全保障供应能力。
此外,《意见》专门针对深化国有油气企业改革提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专业化重组整合、实现“瘦身健体”、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举措。针对深化下游竞争性环节改革提出完善准入和淘汰机制、改革油气产品定价机制、加快交易平台建设等办法。旨在形成合力,促成体制改革全面开花结果。
《意见》借鉴和吸收了现有改革成果经验,指明了油气改革的基本方向。油气和电力等能源行业相关体制改革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是能源回归商品属性的制度性建设工作,因此需要夯实基础,步步为营,稳扎稳打。
任何改革都难一蹴而就,对一些困难和问题的认识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深化。在未来进一步落实《意见》过程中,需要总结以往改革经验教训,统筹合理安排实施路径,不断凝结共识,确保各项油气改革措施平稳有序推进,推动油气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作者供职于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国际能源研究所。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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