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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7年05月08日 星期一

如此“售电”要不得

周晓梦 《 中国能源报 》( 2017年05月08日   第 08 版)

  水流淤塞之时,打开一个缺口就能释放很大能量,冲得泥沙俱下。电力体制改革中打开的售电市场缺口后也是如此。

  售电市场放开后,全国已注册成立了几千家售电公司,其中难免成色不一,鱼龙混杂。

  日前,重庆市能源局要求一家售电公司退出重庆市电力市场,原因是该售电公司提交的准入材料存在从业人员信息不实等问题。该售电公司被强制退出后,其所签订但尚未履行的购售电合同将通过电力市场交易平台转让给其他售电公司或交由电网企业保底供电。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售电市场放开之后,相应规范也很快配套到位。去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前者明确规定,为了培育合格的售电主体,防范改革初期售电市场风险,保障改革有序推进,《售电办法》从资产、专业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信用等方面设置了售电公司准入条件。

  电改文件对售电公司的专业人员有“十名以上、一高级三中级”的明确要求,但 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节约成本,有些刚刚成立的售电公司不愿意去招聘专职人员,却采用了借人、借证充数的做法。

  重庆这家售电公司并非孤例。此前,广东的一家售电公司曾因更换法定代表人而被停止在交易中心的注册。但该售电公司刚刚进入目录,尚未开展业务,属于未进行交易而被停止注册的情况。

  其实,与输配电等一般电力业务相比,售电业务具有营销服务性质,与其他行业的营销业务相比,售电业务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售电公司只有在具备一定的资产及电力营销专业人员作为支撑的条件下才能为用户提供优质的售电服务。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售电公司和配电网运营者在退出市场前必须妥善处理好所负责区域用户用电的后续问题。售电行业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借人”、“借证”这种投机取巧的做法后果很严重,何况法律法规的大网已张开。

  售电市场开放被视为能源互联网建设的重要切入口。有业内专家称:“售电市场放开是本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点之一,在这一过程中,能源互联网能够有效推动电力市场化进程。”

  俗话说“头三脚难踢”,很多立志做能源互联网的企业都将售电作为重要突破口。而“踢好”售电这一脚也关系到能源互联网这一宏大工程的“面子”和“里子”。要证明自己并非“科学预言”而是“实践必然”,能源互联网行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抓先机、想前瞻、创新驱动的先锋军们要有擅谋事的魄力和能成事和执行力,推动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从心头、案头到手头、地头。售电业务作为能源互联网建设的切入口,要行稳致远才行,“偷工减料”要不得。

  电力行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行业,在我国经济社会改革步入“深水区”的大背景下,贯彻和执行《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是深化改革的指向标。

  改革争在朝夕,落实更乱不得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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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售电”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