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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7年05月01日 星期一

混合所有制改革再迈实质性一步

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将赴境外上市

本报记者 吴莉 《 中国能源报 》( 2017年05月01日   第 13 版)

  4月27日晚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发布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其控股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整体变更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股份公司)后境外上市。这标志着中国石化在2014年2月宣布率先启动油品销售业务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取得的又一重大实质性进展。

  记者从中国石化获悉,销售公司的股改上市事宜,尚须销售股份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并提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核准。具体上市时间、外资股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将由销售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资本市场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等情况决定。

  销售公司为中国石化下属控股子公司。目前,中国石化持股70.42%;25家投资者合计持股29.58%。公司油品业务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盈利能力较强,在境内成品油销售领域占据主导地位。销售公司拥有完善的成品油销售网络,包括3万多座加油(气)站、2.5万多个便利店、367座油库、1万多公里成品油管道,加油站总数位居世界第二位,且重点分布于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加油站网络资源优势明显,境内市场份额保持在60%左右,属中石化优良资产。

  事实上,早在2014年2月,中国石化就已启动油品销售业务板块重组引资工作。2015年3月,销售公司引入25家投资者增资合计人民币1050.44亿元(含等值美元)。重组引资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引资估值3571亿元计算,国有资本被放大约3.3倍。2016年,销售公司重组引资完成后,在巩固传统油气销售业务的同时,销售公司新兴业务(非油品)进入快速增长阶段,2016年交易额351亿元,2014-2016年平均复合增长率达43.3%。

  中国石化称,销售公司通过重组引资实现了业务拓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了国有资本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为适应油品销售领域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巩固传统油气销售业务优势,同时激活新兴业务(非油品)巨大发展潜力,销售公司持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实施股份制改造并酝酿境外上市(股改上市),促使企业进一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激发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据悉,销售公司实施股改上市后,将通过“巩固传统业务保效益、拓展新兴业务增价值”两条途径,实现油气销售和新兴业务(非油品)两项主业齐头并进发展。完成股份制改造和境外上市后,销售公司将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中国石化整体价值。

  中国石化还表示,销售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全面深化改革,规范公司治理,建立完善更加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在用人、用工、分配等重要领域取得改革成果,实现体制创新、机制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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