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
支持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本报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支持辽宁中部(沈阳-鞍山-抚顺)、吉林中部(长春-吉林-松原)、内蒙古西部(包头-鄂尔多斯)、河北唐山、山西长治、山东淄博、安徽铜陵、湖北黄石、湖南中部(株洲-湘潭-娄底)、重庆环都市区、四川自贡、宁夏东北部(石嘴山-宁东)等12个城市(经济区)建设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重点任务,建立年度评估制度,加快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同时,明确了各示范区已初步取得的经验及建议下一步重点探索的示范领域。
(武晓娟)
国家能源局:
2016年可再生能源电力
发展监测评价报告发布
本报讯 记者贾科华报道:4月18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2016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报告》显示,到2016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5.7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4.6%,其中水电装机3.32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20.2%;风电装机1.49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9.0%;光伏发电装机7742万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4.7%;生物质发电装机1214万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0.7%。
在电量方面,2016年,包含水电在内,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505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5.4%,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
在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方面,2016年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3717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3%,同比上升1.3%。
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增长来看,云南、宁夏、青海三省同比增长较快,分别上升了7.4、5.7和4.8个百分点。从完成2020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目标情况来看,青海、宁夏、云南、内蒙古、吉林和山西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已达到2020年目标,贵州、甘肃、黑龙江、安徽、京津冀和江西接近实现目标,陕西、海南、广东、辽宁和山东实现2020年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在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收购方面,2016年,辽宁、河北和山西达到风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内蒙古、新疆、甘肃、宁夏、黑龙江和吉林六省(区)未达到要求。2016年,山西和黑龙江达到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内蒙古I类资源区、新疆、甘肃、青海I类资源区、宁夏、陕西、吉林、辽宁和河北等地区未达到要求。
在特高压线路输送可再生能源方面,2016年,11条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2334亿千瓦时,其中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1725亿千瓦时,占全部输送电量的74%。国家电网公司覆盖区的9条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1808亿千瓦时,其中可再生能源电量1198亿千瓦时,占全部输送电量的66%;南方电网公司覆盖区的2条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526亿千瓦时,全部为可再生能源电量。
强化输煤及制粉系统
和防腐工作安全措施
本报讯 为进一步强化输煤及制粉系统和防腐工作安全措施落实,4月1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强化输煤及制粉系统和防腐工作安全措施落实 有效防范人身事故的通知》。
《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落实七项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补齐企业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力;深入开展违章查处,规范现场作业人员行为;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持续改进现场作业环境;严格外包队伍准入,提高外包队伍安全保障能力;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提升安全技能;加强电力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武晓娟)
切实做好电力行业
防汛抗旱工作
本报讯 为确保电力行业安全度汛,4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对外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据预测,2017年我国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可能多发,区域性暴雨洪水可能重发,防汛抗旱任务十分艰巨。
《通知》明确,要层层压实电力行业防汛抗旱责任;抓实做细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确保电力行业生产和施工安全;抓好水电站大坝安全度汛;做好防汛应急联动响应;强化汛情监测预报预警;做好防汛抗旱督导协调工作。
(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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