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0日,山西省政府发布消息称,《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出台。今年,山西省将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临汾、晋中将划定“禁煤区”。
据《计划》,今年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为:以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降低污染排放负荷。共有包括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等30项任务。
山西省将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对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污染严重、市区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影响明显、治理无望的企业,由各市人民政府制定关停计划,限期完成关停搬迁工作。取缔违法“小散乱污”企业。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小洗煤厂、小选矸厂、小储煤厂,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等“小散乱污”企业位列其中。山西省政府要求各地建立管理台账,10月底前取缔一半以上。
同时,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计划》提出,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市已被国家列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首批实施范围。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治理散煤,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临汾、晋中将划定“禁煤区”,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10月底前,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务。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10月底前,所有县城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清零”,11个设区市建成区基本淘汰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计划》明确,实施特别排放限值。9月底前,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临汾、晋中行政区域内所有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省重点排污单位要全面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
此外,山西省还将实施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山西省要求工业企业制定错峰生产计划。
(要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