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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7年04月10日 星期一

资讯

《 中国能源报 》( 2017年04月10日   第 05 版)

  中法新能源互联网

  发展平台落户南京

  本报讯  中法能源技术研究合作中心项目(中法新能源互联网发展平台)3月底正式落户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

  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重点,新能源对调整国家能源产业结构,缓解能源瓶颈,实现节能减排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江苏罗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法国国家新能源研究中心强强联手,在江北新区共同打造了新能源国际发展平台——中法能源技术研究合作中心。

  江苏罗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电力解决方案提供商,立足中国,通过物联网、太阳能发电、新型储能设备等新技术手段,为发展中国家偏远乡村地区打造绿色能源供应系统。

  (苏晓宁)

  

  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

  能力需求通过评审

  本报讯  4月7日,工信部消息,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4月6日组织专家对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能力需求进行论证。

  会上,装备司瞿国春副司长强调,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是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汽车处从国家监管平台的功能、性能等方面介绍了国家监管平台的能力需求。

  与会专家认为能力需求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操作性强,满足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安全监管的要求,具有前瞻性和系统性,并就平台的安全能力、应用扩展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建议。专家一致同意《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能力需求》通过评审。

  (刘泽厚)

  

  武汉新能源车充电站

  补贴最高可得300万元

  本报讯  4月5日武汉市发改委网站通知,即日起至4月20日,组织企业申报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最高可获得300万元。这是自武汉市2013年启动建设、2015年编制完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后的首次补贴申报。

  通知要求,所申报的充电设施,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间在武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并竣工投运的充电设施,并必须符合国家充电设备、接口和安全等方面有关标准。

  纳入补贴范围的充电设施分为两类,一类是独立占地的公共充电站,充电桩数量不低于5个, 按照投资额的20%一次性财政补贴,每座充电站最高补贴300万元;另一类为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利用既有场地建设运营,为社会提供公共充电服务,包括专为公交、环卫、物流或某法人单位及其职工等特定行业和单位电动汽车提供服务的充电桩,该类补贴方式是综合投资成本和充电桩功率进行补贴,直流桩补贴600元/千瓦,交流桩补贴400元/千瓦。

  (张隽玮)

  

  吐鲁番新能源城市微网

  获首个电力业务许可 

  本报讯  3月22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向龙源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标志着龙源电力承建的吐鲁番新能源城市微电网示范项目成为全国首个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微电网示范项目。这对促进城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探索适合新能源发展的新兴技术、经营模式及运行机制,推动新能源城市微电网建设具有积极示范作用和重要意义。

  该项目于2012年4月开工建设,2013年底建成投产。项目在293栋居民楼顶建设屋顶光伏8.7兆瓦,同期建设1座10千伏开关站及监控中心、1座1兆瓦储能装置、1座公交充电站、4回10千伏环网及27台箱变,通过微电网系统向区域内5700多户居民及机关事业单位、商业用户、地缘热泵等用户供电。

  (吴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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