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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7年03月13日 星期一

“主动”化解炼油产能过剩(提案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天津石化总经理 李永林 《 中国能源报 》( 2017年03月13日   第 06 版)

  我国炼油业已进入转型升级、由大做强的关键时期,中国炼油业的发展应从过去的靠产能扩张、投资拉动的粗放型发展,转向靠结构调整、技术创新的集约化发展,采用先进技术打造“智能型炼厂”,努力提高国际竞争力,打好化解炼油能力结构性过剩问题的主动仗。

  一是收紧对大炼油项目的审批,控制好产能扩张,优化区域布局,全国炼油能力控制在与市场需求匹配略宽松的总量内。建议对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炼进一步加强监管,未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一律不得再新建、改扩建炼油装置。

  二是适度放缓原油进口权放开推进节奏。成品油进出口主要发挥季节性、品种性调节作用,鼓励原油进口企业建立进口协调合作机制,尽量避免石油资源“大进大出”。建议适度放缓审批节奏,对实际运行效果及时评价总结,再行推进。完全放开原油进口权,我国巨大的石油需求可能会成为靶子,海外市场竞争加剧,缺乏统一的议价能力可能导致国家整体利益受损。政府应鼓励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炼企业能够与现有国有企业通力协作,建立进口协调合作机制,减少多头对外,避免出现恶性竞争的局面。

  三是坚持规模化、园区化、清洁化发展方向,注重结构优化调整。“十三五”是我国炼油业转型升级、由大做强的关键时期,国内外的经营发展环境(包括政策环境)已经和将有大的不同于以往的新变化,绿色环保、结构调整优化、努力提高国际竞争力、提质增效将成为国内炼油企业未来发展与生存的关键所在。中国炼油业的发展应从过去的靠产能扩张、投资拉动的粗放型发展转向靠结构调整、技术创新的集约化发展,引导向大型化、园区化、绿色发展,采用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打造“智能型炼厂”。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实施升级改造,大力发展低成本实现油品质量升级的技术与工艺组合,改进炼油工艺与装备,提高对劣质原油的适应性,提高炼油工业副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四是加强税收监管,塑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地炼获得原油进口权,加工量势必大幅增加,国内成品油供大于需的形势将加剧,加之替代能源加快发展,外资炼油权益产能继续上升,市场竞争将更激烈。政府需要在税收、安全环保、油品标准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多方面引导企业规范运作,加大力度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尽快完善煤制油消费税政策(提案议案)
煤企税费需进一步减轻(提案议案)
低油价下石油工业更需政策支持(提案议案)
合理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提案议案)
通过债转股降低煤企资产负债率(提案议案)
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刻不容缓(提案议案)
“主动”化解炼油产能过剩(提案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