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能源报 2016年12月26日 星期一

天然气管网改革过渡产权模式渐明

刘毅军 《 中国能源报 》( 2016年12月26日   第 04 版)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天然气产业链结构改革(又称天然气体制改革)一直是能源领域的改革焦点之一,相关整体改革方案却仍在等待之中,其中伴随各种争议,天然气管网改革便是暴风眼之一。与此同时,各大石油公司举措动作不断,今年8月2日,中石化以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简称“管道有限公司”)为平台进行公开引资的公告发布;12月12日,引资方案尘埃落定。本文就天然气管网改革的过渡产权模式,简析三大看点:

  看点一:渐进式的过渡产权模式安排已清晰。自2004年底,以西气东输一线全线正式商业运营为标志,中国天然气产业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预计该阶段仍将持续10年左右。国内提出的“成立国家管网公司”方案基于所有权改革,一步实现“网运分开”,也做到了管网独立。也有观点提出“成立若干家管道公司”,逐步实现“网运分开”,注重管网运营规则的建立。不同管道公司分开融资、投资,可更好保留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而以统一管网运营规则的建立,反映网络运营特征,后者对监管体系建立要求高。现在,管道有限公司的公开引资如期完成,预示着保留多家管道公司,采用渐进式的过渡产权模式安排已清晰。

  这种过渡产权模式的基本内容是:保留“三桶油”的管网公司和地方管网公司,但管网公司要成为独立运营的企业,即将原来捆绑在一起的运输和销售业务分离,销售也成为单独运营的企业;独立运营的管网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造,允许原所有者在管网公司的控股或第一大股东地位。

  这种过渡产权模式的安排也为中国石油近期对天然气销售业务的改革所显现,更为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新疆推进能源综合改革的复函所证实。

  看点二:过渡产权模式下的运营管理模式将成焦点。由于天然气供应的相对宽松,用户市场的争夺将成为生产商、供应商的“拼命场”,由于主要天然气销售商同生产商、供应商与管道商的历史和产权关联性,以本文中石化这一引资为例,中国石化全资子公司天然气公司将持有管道有限公司50%的股权,估计将成立的天然气销售公司还会由天然气公司持股,两者仍会在具体运营中相互支持。这里也要注意,管道有限公司无需就本次增资事宜报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这为“三桶油”等推动有利于自身的制度变迁再次提供了范例。

  在过渡产权模式下,管网的运营管理模式将成焦点,目前的监管力量和监管能力均难以适应天然气产业链的发展要求,尽管推进了管网信息的公开,但多是静态统计性信息,对管网动态的运营信息缺乏公开,更不要说运用于管网对第三方公平开放的运行动态监管了,特别是以此支持天然气短期、现货市场的发育。

  表面上看,天然气管网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远低于电网,但其背后产权等关系的复杂性,导致前者的运营管理模式的选择和监管更困难。原管网所有者已由对管网所有权的控制,转向对运营管理权的控制,以此谋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是一种更加隐蔽的垄断方式。可以预计,在过渡产权模式下,管网运营管理模式将成为各方争夺的焦点。

  看点三:管网模式的探索仍任重道远。天然气产业链结构改革的两大关键点是天然气管网改革和上游主体的多元化,天然气管网改革后的模式涉及管网的产权模式和运营管理模式的选择,各具体操作细节都会影响最后结果。而具体模式的形成受到天然气产业链发展阶段和产业链各环节具体情况的制约,需要有形成过程,经历过渡阶段。

  管网模式的选择和形成也影响着天然气产业链的整体发展,对天然气在我国主体能源更替中发挥关键作用至关重要。同时,天然气区域交易、定价中心的出现深刻影响天然气产业链的整体发展。从国际市场看,在美国页岩气革命导致的天然气供应可能长期宽松,结合中国页岩气资源潜力、新能源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以管网模式的选择和形成推动短期、现货交易模式在中国的发育和壮大,有助于形成天然气区域交易、定价中心。

  (作者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授)

“退却”是为了战略前进
天然气管网改革过渡产权模式渐明
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推动“十三五”电力工业 健康持续发展(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