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落实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制度,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运行,12月9日,国家发改委就做好2017年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制定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计划工作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总结2016年电力运行调节工作,预测2017年电力需求和电力供应情况,做好电力供需平衡,形成各地区电力供需平衡报告。
通知同时要求2017年起建立优先发电权计划、优先购电权计划报告制度,保障清洁能源发电、调节性电源发电优先上网,保障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用电。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和办法,科学制定2017年省(区、市)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计划。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应根据有关规定,提交2017年跨省跨区优先发电权计划预案。各省(区、市)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计划应与跨省跨区优先发电权计划做好衔接。
(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