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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6年11月21日 星期一

专家论道电改与国有电企做大做强

五项共识支招国有电企发展

■本报记者 何英 《 中国能源报 》( 2016年11月21日   第 06 版)

  11月12日,由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互联网专委会主办,华北电力大学承办的“电力体制改革与国有电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专家论坛在华北电力大学举行 。国家发改委、中电联、两大电网、五大发电等政府、行业和企业代表参加了论坛。

  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史玉波在致辞中表示,当前我国正处在能源革命的关键时期。作为能源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源互联网建设与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在中国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能源互联网产业无疑将成为我国改革创新发展的强劲引擎之一。同时,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开展与落实,对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方向产生了深远影响,发电侧、输配电价、售电侧以及需求侧都发生了一系列改革。”史玉波称。

  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提出,建设全球能源互联网对全球能源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将有助于拉动经济增长,对国际合作和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有助于我国早日实现减排目标以及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指出,能源领域目前要进一步发展还应注意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能源领域要学会如何管理市场和引导投资,二是能源生产领域要认真进行供应侧结构调整,不能继续寄希望于能源(包括电力)消费重新进入高速扩张,更不能盲目为过剩产能制造出路,同时,尽快加强电力规划和监管能力,避免投资的盲目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戴建军认为,市场化是本轮改革的重点,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也将对电力行业创新产生影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划发展部副主任薛静建议,未来能源转型将培育能源电力产业新业态,能源互联网为能源生产与综合能源服务的融合提供了可能。“综合能源服务会挑战现有国有电力企业管理与盈利模式,其管理模式与产业模式变化的也应协调一致。”她进一步表示。

  会议在市场、规划、发展模式等方面达成五项共识。

  第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市场机制激励国有电力企业转型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并非要让电力国企从市场化领域退出,而是要通过改革更好地适应市场化要求,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推动多元经济主体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坚持统筹规划、科学规划。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侧重于实现电力系统整体的协调规划,避免重复建设、设备利用效率低等资源浪费现象。同时,要特别注意发电侧规划与电网规划的同步协调、新能源发电规划与常规电源规划的同步协调、不同区域之间电源电网的同步协调等问题,引导多元化投资向着电力系统整体优化、各部分协同增效的方向前进。

  第三,创新国有电力企业发展模式。推动国有电力企业的战略创新、管理创新,实现“两走四化”,即国有电力企业从国内走向国际、从传统电力国企走向新型综合能源服务企业,实现市场化、专业化、现代化和国际化。

  第四,创新国有电力企业技术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协调作用,有序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力争创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占据世界制高点的科技重大成果,实现“中国创造”和“中国引领”。

  第五,创新国有电力企业商业发展模式。在改革的过程中,国有电力企业要适应用户需求,依托能源互联网、全球能源互联网的支撑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创新中的作用,改变传统的企业商业运营模式,做到“向改革要效益、向创新要效益、向市场要效益、向管理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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