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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6年11月07日 星期一

山西率先公开油气管网设施信息

本报记者 渠沛然 《 中国能源报 》( 2016年11月07日   第 14 版)

  11月1日,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督办公室官网公开山西省内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相关情况。这是自国家能源局9月发出信息公开通知,并要求运营企业在2016年10月31日前公开相关信息之后,首个在官方渠道按照要求公开信息的省份。

  率先公布 态度积极

  随着山西率先公布信息,国家能源局9月发布的《关于做好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可谓落到实处,为深入推行《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明确了实施细则,“油气管网设施企业的剩余能力界定开始向可实际操作的方向迈出步伐。”资深天然气法律研究者陈新松表示。

  随着国家连续出台有关天然气基础设施信息公开和管输费价格计算以及成本核算的文件,各省动态备受关注,山西率先公布可谓态度积极。

  记者在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督办公室官网看到,此次公布信息的山西省内企业包括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化能源有限公司以及晋煤集团蓝焰煤层气公司,前两家公司分别为山西省内的第一省网和第二省网,均为山西省国资委控股。输气管网设施信息、接入标准、计量与计价方式、上下游用户申请接入的条件、受理接入申请的部门、方式、流程及具体办理时限等五个附件也包含其中。

  中吕律师事务所逯尧认为,此次信息显示公开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基本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对于公开信息的油气管网而言,管道建成后维护费用相对固定,企业随着输气量而变动。就像高速公路一样,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利用管道这个平台运输天然气,只有知道公路的走向,才能选择更便捷的路径。就目前而言,下游市场的疲软直接影响到了中游管道企业的效益。部分天然气管道只能达到设计数量的20%-30%,长期处于“吃不饱”状态。

  “企业信息公开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长远看,信息公开能够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提高管道利用率,也有助于形成一盘棋的管网系统,确保能源供应安全。”逯尧说。

  对于企业关注的公开信息是否涉密的问题,逯尧表示管道的具体坐标是商业秘密,此次《通知》要求公布的管道输送介质、投产时间、长度、安全标准等内容基本不属于保密范围。

  运销分离非一蹴而就

  随着油气管网设施信息的逐步公布,将有助于油气管网设施的第三方准入步伐。陈新松表示,第三方准入是个长期的过程,未来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展开。

  从国外经验来看,允许天然气资格用户自行选择天然气供应商是逐步放开终端用户市场、逐步构建统一天然气市场时较为成功的手段,国际上一般以年消费量的多少来定义资格用户。只有不断增加下游博弈用户的力量,才能最终撬动第三方准入制度的推行,并逐步分离各石油公司的天然气运输业务和供应业务。

  细化第三方准入的法律制度也尤为重要。目前我国推行的是协商的第三方准入,这种制度更有利于保护既得利益,更需要监管机构明确细则。

  鉴于目前中游基础设施的产权现状,国企目前的行业地位让民企在申请开放时完全处于下风。在面对仍具有相当地位的国企,目前的监管机构缺乏足够大的权力对其进行监管,级别过低、权力太小根本无法对监管对象产生威慑力。

  监管机构应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管网设施开放的信息公开细则,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详细内容,对于未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或者公开虚假信息的,要立案追查并严加处罚。

  据记者了解,下一步,山西能源监管办将加强对各油气管网设施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油气管网设施企业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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