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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6年08月01日 星期一

绿色电力投资≠绿色电力消费

■郭丰 《 中国能源报 》( 2016年08月01日   第 04 版)

  通常情况下,人们认为投资绿色电力生产企业生产的电能可以抵消其所使用的电能,即实现了承诺的使用绿色电力的目标,也给予了这些企业极高的评价和认同。但分析表明,绿色电力投资与绿色电力消费并不能简单等同。

  

  绿色电力的使用已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尤其一些国际知名大公司宣布自愿实行碳中和,承诺逐步达成使用100%可再生能源,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绿色电力的目标。在具体落实方式上,部分企业,尤其是一些国际知名大IT公司选择了投资风电场、光伏电站等绿色电力生产企业的方式,相关新闻不断见诸报端。

  通常情况下,人们认为投资绿色电力生产企业生产的电能可以抵消其所使用的电能,即实现了承诺的使用绿色电力的目标,也给予了这些企业极高的评价和认同。但分析表明,绿色电力投资与绿色电力消费并不能简单等同。

  电能的特性

  人类所能控制掌握的电能,也就是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电力,均来自其他形式能量的转换,包括水能(水力发电)、热能(火力发电)、原子能(核电)、风能(风力发电)、化学能(电池)及光能(光电池、太阳能电池等)等。尽管我们通常按照来源区别电能的性质,譬如火电,核电,光伏发电、风电等的可再生能源电力,但最终电能的形式没什么不同。

  电能,严格意义讲是电场能,其特点一是电能本身不能直接进行储存,二是其暂态过程非常迅速,以光速进行传播。所以,电能的生产、输送、分配、使用几乎是同时进行的。为了应用电能,人类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公共电网设施,以匹配电能的上述特性。各种来源的电能均以统一的能量形式共同接入公共电网。在被传输上公共电网的同时,被混合调度,以各种形式做功。

  所以,在电能能量来源多样化及公共电网这一前提下,由于电能的本质特性以及电能应用的形式特点,我们无法判断所应用的电能其产生的位置,也无法直接界定我们应用的电能是否是来自于可再生能源。

  绿色电力投资的特点

  可以讲,绿色电力投资的特点就是补贴。由于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生产规模的扩大,绿色电力的成本已经有了显著降低,但和煤炭、石油等传统能源相比,仍相对较高。为促进绿色电力的应用,也为继续推动绿色电力的技术进步,扩大绿色电力的应用规模,从而实现绿色电力的成本与传统能源持平甚至更低的目标,各国政府设计了各种对于绿色电力投资的优惠政策,包括直接电价补贴、税务减免、建立绿色证书交易制度等,从而使绿色电力成为一项赚钱的投资项目。

  绿色电力消费的界定

  由此,既然我们无法界定所使用电能的来源,而现实中绿色电力企业又确确实实实在生产电能并输入公共电网。那么,如何证明在进行绿色电力消费?

  其实,对于各种能源形式转化为电能,可以直接计量界定,区别可能仅在于转化过程的成本不同。既然唯一的区别是成本不同,是否付出对应的采购支出也就顺理成章是所用电能来源的唯一判据。

  以此判断,如果所使用的电能以常规能源价格结算,那就来自于常规能源,不要奢谈使用绿色电力。再进一步讲,绿色电力与常规能源成本上的差异,已经由国家以各种补贴的方式予以承担。可以讲,绿色电力的属性,已经由国家以补贴的形式收买走。是否使用绿色电力只与是否另行向国家额外支付补贴对价赎买绿色电力属性有关,与是否进行绿色电力投资无关。

  综上,如果说所进行的绿色电力投资没有享受任何形式的国家补贴,就可以认为,绿色电力与传统能源的成本差值由投资人自行承担,绿色电力的属性由投资人自行拥有,宏观讲可以同量抵偿投资人所消费的电力。

  如果说,绿色电力的投资人享受了任何形式的国家补贴,或者以证书交易的形式享受了其他企业提供的补贴,那绿色电力投资对于企业来讲只是一个有利可图的生意。

  如果希望通过对绿色电力的投资体现绿色电力的消费,体现对地球的责任,体现公司的道德高度,还要拿出更多“真金白银”支付绿色电力补贴的证据才行。仅说投资了多少绿色电力,还真显薄弱。

  (作者系阿邦迪能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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