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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6年06月27日 星期一

“煤改气”应用LNG亟待有章可循

本报记者 渠沛然 《 中国能源报 》( 2016年06月27日   第 14 版)

  日前,浙江省海宁市某化工企业燃煤锅炉改LNG成功实施一年后,因LNG储罐建设安全距离不符合标准,再次被海宁市住建局等相关政府部门下达责令停产整顿通知。该企业曾是第一批实行“煤改气”和G20政府屋顶形象工程的响应者。

  因标准缺失不一、审批流程存在差异及企业资质监管不严等问题,使“煤改气”应用LNG无章可循, 无疑对其发展带来一定影响和阻碍,该企业的现状也是各地LNG工业供应项目受限的一个缩影。

  标准缺失 投资受限

  自2013年国内各地陆续出台推进“煤改气”相关政策促进环境污染问题治理以来,目前多地已淘汰实施煤炭替换天然气的锅炉或工业项目规模普遍较小。“一方面,配套天然气管网建设尚需时日,另一方面,一些偏远县镇的项目管网暂时难以普及。因此,在“煤改气”工程推进过程中,相对价廉、运输灵活的LNG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安迅思分析师李晓雅对记者说,“但目前受到限制,亟待有章可循。”

  据悉,虽然全国多个省市出台了鼓励推动“煤改气”项目实施,然而针对“煤改气”过程当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却缺乏具体的明文规定。存在审批流程不清晰、气源类型选择上缺乏具体规定的问题,尤其是煤改LNG项目多无法可依,相关标准规范缺失。

  “关于‘煤改气’原料气的选择及整改审批流程,无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地方省市,相关政策非常少。因此,各省市相关政府部门对于‘煤改气’气源类型的的选择态度不一,并且对于“煤改气”审批流程也存在差异化。” 李晓雅说。

  据记者了解,目前仅山东省明确鼓励采取LNG、CNG供气站作为过渡模式,建立完善天然气储备调峰站。其他多数地区针对LNG、CNG供气站虽无明确规定,但在相关审批手续上审核则非常严格。“多数省份关于‘煤改气’并未有成文的审批流程,目前已经以LNG为原料进行“煤改气”的企业多数以企业自用气或是小型卫星站手续报批,手续模糊,后期消防、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检查或出现不合规现象。”李晓雅说。此外,实施LNG供气站项目投资的企业在各地投建煤改LNG项目投资过程中,或多或少受到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制约。

  我国燃气企业多以经营管道天然气为主,投资LNG供气站项目的该类企业非常少。因此,上述问题很大程度上将投资主体较多的LNG经营企业拒之门外。

  “当然,对于实施“煤改气”项目投资的企业资质也应严格把关,部分省市对于实施“煤改气”项目投资的企业资质门槛设置较低,整改企业的不专业或是审批手续不健全也会导致部分‘煤改气’项目不达标现象,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李晓雅说。

  经济性受工业用户青睐

  随着我国国产LNG项目陆续投产、进口资源逐年增加。目前, LNG市场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至少在未来几年,LNG的长期价格或不甚理想,因此,在工业“煤改气”推进过程中,一些用户或更加倾向于改用LNG。

  以山东省、浙江省和广东省为例,今年1月至5月,三省管道天然气价格持续远高于LNG价格,三省前者价格分别平均高于后者价格1.78元/立方米、0.93元/立方米、0.88元/立方米。

  具体来看,以杭州市为例,目前杭州地区管道天然气实际零售价约在2.8-3.4元/立方米,而该地区LNG到岸价约3300元/吨,气化后成本约合2.4元/立方米,LNG价格优势明显。

  由于近两年各省市“煤改气”进程逐步加快,而管网的完善需要尚需时日,目前LNG资源供应充足,且LNG供气站相对投资小、供应灵活,可作为“煤改气”过程中管道气的有效补充。LNG供气站政策调整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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