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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6年05月30日 星期一

写意能源绘蓝图

——中电工程东北院编制《吉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

特约通讯员 孙超 《 中国能源报 》( 2016年05月30日   第 26 版)

  5月17日,由中电工程东北院承担的《吉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简称《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并顺利通过吉林省发改委、能源局等相关单位的专家代表评审。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中电工程东北院历时两年,通过广泛调研和收集资料,对吉林省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水电和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资源特点及条件进行了深入研究,绘制出“十三五”期间吉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蓝图。

  调结构主线贯穿始终

  “十二五”期间,吉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得到快速发展,开发利用规模逐步扩大,技术和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全省能源结构转型步伐不断加大。到2015年底,吉林省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2611.5万千瓦,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874.9万千瓦,已成为全省能源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要求,吉林省早在2014年5月就开始酝酿编制《规划》。2014年9月,吉林省能源局正式委托中电工程东北院开展《规划》等四个报告的编制工作。

  “在编制过程中,我们始终注重贯彻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的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发展战略,大力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努力打造吉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升级版。”中电工程东北院新能源分公司总工程师张树森介绍说。

  中电工程东北院在《规划》编制中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需求相结合、资源开发与产业升级相结合、集中开发与分布利用相结合的“三结合”产业发展原则,最终确立了“一区、一线、七大工程”的产业布局,为吉林“十三五”期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确定了总基调。

  重消纳合理开发资源

  接到编制任务后,中电工程东北院立即展开调研,在吉林省能源局的全力支持下,系统搜集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储备情况。在工作组的案头,来自全省22个地区能源主管部门、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29个风电开发企业的文件、报告和数据图表堆起高高一摞。

  在对大量资料进行深入梳理的基础上,中电工程东北院先后编制完成了《吉林省“十三五”清洁能源发展研究》《吉林省风能资源开发规划研究报告》及《吉林省风电消纳能力研究报告》等专题研究。

  丰富的先期研究成果为编制《规划》提供了良好基础,编制总体思路和原则逐渐清晰,科学对策最终确定。张树森介绍说:“编制过程中,改变了主要以资源储量确定开发规模的思路,而是充分考虑消纳能力,按照市场需求合理确定开发规模。” 

  按照《规划》预计,到“十三五”末,吉林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880万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的9.5%。与此同时,吉林省将积极争取电力外送相关政策支持,加快建设电力外送通道,切实缓解新能源电力消纳难题,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新能源规划引领发展

  《规划》的编制过程,是集思广益、汇集各方智慧的过程。自2015年4月《规划》第一版文件送审以来,大纲和讨论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多次,吉林省能源局也多次组织专家开展评审。

  在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终审会上,来自吉林省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公司、电力勘测设计院、四平双辽庆达集团、宏日新能源公司、华电福新新能源公司等政府和相关企业的专家代表给出一致结论,认为“本规划资料翔实,主要问题和面临形势分析透彻,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科学合理,政策措施切实可行,为我省‘十三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编制地区能源和电力发展规划,为政府决策提供高端咨询,是中电工程东北院传统优势业务领域。该院还同时负责了《吉林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的编制。两项规划通盘考虑,相互衔接,促进了整体规划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张树森介绍:“我们注重各项规划的数据衔接,研究成果也为‘十三五’电力规划提供了资料支撑。”

  以规划为引领,中电工程东北院在吉林省内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近年来,先后开展了长春生物质热电厂、大安风光储、双辽庆达农业光伏示范工程等总承包项目,以及多个风电、光伏(含渔光互补)、风电制氢、风电清洁供暖、生物质气化发电等咨询和设计项目,为吉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的不断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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