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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6年05月23日 星期一

煤电联营意在规范行业

■卢彬 《 中国能源报 》( 2016年05月23日   第 10 版)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煤电联营似乎又迎来一次集中发展。笔者认为,此次国家发改委出台《意见》,意义不在于让煤炭与电力行业中的一方去“拯救”另一方,更主要的作用是促进两大产能过剩行业的正常规范运转,缓解煤与电之间的矛盾为行业带来的影响。

  煤炭与煤电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撑,经历了长年“此消彼长”的角力。煤炭行业身处“黄金时代”时,电力企业为了降低自身经营成本,纷纷开始投资煤炭业务,五大发电等大型电企也带头开建煤电联营项目。2008年,宏观经济调控等因素使当时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未能发挥作用,高昂的煤价让发电企业遭遇了长达四年的全行业范围内的巨额亏损,煤炭业务几乎成了“救命稻草”。

  然而近年,市场出现反转,煤炭价格从“黄金时代”的1000元降至不到400元,火电企业的经营状况也因此触底反弹:建设投资增加使火电企业装机规模迅速扩大,电力短缺的情况不复存在;得益于低煤价,电企利润得以大幅增长。即便在近两年火电装机过剩,各公司营业收入开始减少的情况下,其利润仍然维持在高位。神华等煤炭企业面对低迷的煤炭业务,也纷纷开始参股煤电资产,借火电厂消化自身过剩产能,同时赚取利润。

  煤电联营在两个特殊的时期,都成功帮助弱势一方减少了损失,但也无形中加剧了另一方的饱和。各大电力集团竞相投资煤矿,一定程度上加速了煤炭产能的过剩,并且让煤炭业务成为如今拖累企业业绩的包袱;而煤炭企业争先恐后建设燃煤电厂,也实质上加剧各地煤电装机过剩的情况。

  《意见》明确提出了煤电联营发展五大重点方向,包括推广坑口煤电一体化,在中东部优化推进煤电联营,科学推进存量煤电联营,继续发展低热值煤一体化,建立煤电长期战略合作机制。由此可以看出,消化存量产能是《意见》主要目的之一,意在统筹规划中西部地区煤炭及煤电项目同时,借助存量煤矿及电厂来完成调整能源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的任务。

  煤炭与煤电,两个行业都经历过辉煌,却在新形势下双双面临压力与挑战。今年以来,煤炭价格经历了小幅回升,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已连续九周持平,但仍处于低位;煤电企业虽然在2015年能够保持盈利,但今年连续发布的限制煤电扩张的政策以及其他清洁能源的发展,加上经济增速的放缓,使全行业盈利空间快速缩小。今年以来,各省水电大发也使得相应省份的火电发电量萎缩,煤炭消费也受到影响。

  无论煤炭企业还是煤电企业,都不存在强烈的动机去推进煤电一体化进程。出台《意见》的用意不为刺激这两个过剩行业进一步扩张,更多的是指导两个过剩行业进行协作,以风险共担等方式更好地解决问题,促进两行业的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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